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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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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系为保障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快速发展需要,为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5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91.20%和44.4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6-015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而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况
  (一)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6-018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王雨舟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雨舟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雨舟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王雨舟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王雨舟女士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6-014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修订及制定部分
  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原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将原《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调整为《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在原有职权基础上增加ESG管理等职责,修订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调整仅就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进行调整,其人员组成、任期规定等不变,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有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表述同步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二、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6-012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近三年签署过华盛锂电(688353.SH)、兴业股份(603928.SH)、长信科技(300088.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秦啸,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太和水(605081.SH)、恒立液压(601100.SH)、澳华内镜(688212.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荣,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美农生物(301156.SZ)等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杨敢林,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优利德(688628.SH)、高凌信息(688175.SH)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签字注册会计师秦啸、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荣、项目质量复核人杨敢林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5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130万元(不含税金额),2025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不含税金额)。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违反相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6-009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3月1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2月26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熊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其中,A股年报包括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系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H股年报包括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告和2025年度报告,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审计报告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可供分配的利润,公司决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金融机构融资及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1、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长、执行董事熊俊先生2025年度的薪酬,熊俊先生回避表决。
  2、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执行董事、副董事长NING LI(李宁)先生2025年度的薪酬,NING LI(李宁)先生回避表决。
  3、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执行董事、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邹建军女士2025年度的薪酬,邹建军女士回避表决。
  4、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执行董事、联席首席执行官李聪先生2025年度的薪酬,李聪先生回避表决。
  5、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张卓兵先生2025年度的薪酬,张卓兵先生回避表决。
  6、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SHENG YAO(姚盛)先生2025年度的薪酬,SHENG YAO(姚盛)先生回避表决。
  7、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执行董事、副总经理GANG WANG(王刚)先生2025年度的薪酬,GANG WANG(王刚)先生回避表决。
  8、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执行董事、职工代表董事李鑫女士2025年度的薪酬,李鑫女士回避表决。
  9、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非执行董事汤毅先生2025年度的薪酬,汤毅先生回避表决。
  10、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淳先生2025年度的薪酬,张淳先生回避表决。
  11、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非执行董事冯晓源先生2025年度的薪酬,冯晓源先生回避表决。
  12、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非执行董事郦仲贤先生2025年度的薪酬,郦仲贤先生回避表决。
  13、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非执行董事鲁琨女士2025年度的薪酬,鲁琨女士回避表决。
  14、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劲先生2025年度的薪酬,杨劲先生回避表决。
  15、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财务总监许宝红先生、董事会秘书王征宇先生、已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杨悦女士2025年度的薪酬。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计划。
  1、薪酬构成与标准:
  (1)独立非执行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董事服务合同》,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2)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绩效评价相挂钩,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等,具体依公司相关激励方案执行。
  (3)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可以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岗位变动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其他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新聘任为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比照上述计划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
  1、薪酬构成与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绩效评价相挂钩,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等,具体依公司相关激励方案执行。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2、其他规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岗位变动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其他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新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比照上述计划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邹建军、李聪、张卓兵、SHENG YAO(姚盛)、GANG WANG(王刚)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6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境内上市公司年审业务和境外上市公司年审业务均有较丰富的审计经验,可以满足中国大陆或香港监管机构和投资者的要求,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作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境外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落实聘用所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及时把握市场有利时机,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一般及无条件授予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批准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决定并执行具体发行事宜:
  1、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主要条款
  (1)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公司债券、H股可转换债券、境外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永续债券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境内外人民币或外币债务融资工具。
  (2)发行规模:本次授权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可在授权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次发行。
  (3)发行币种: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债务融资工具的境内外市场情况,可选择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债务融资工具。
  (4)期限与利率:最长不超过10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无固定期限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不受前述期限限制。具体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及利率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主体:公司或公司的境内或境外全资子公司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以境内或境外全资子公司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的,公司在其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内提供担保(包括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自身提供担保及/或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维好协议或采用第三方增信方式。
  (6)发行价格:具体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偿还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和/或投资收购等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不时的资金需求确定。
  (8)发行方式: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债务融资工具的境内外市场情况确定。
  (9)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其他境内外交易所上市。
  2、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1)提请股东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不时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及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和实施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及确定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发行方式、币种、债务融资工具面值、发行价格、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对象、发行市场、发行时机、发行期限、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如适用)、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如适用)、设置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如适用)、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如适用)、还本付息期限、转股价格、募集资金用途、具体配售安排、承销安排、偿债保障措施等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有关政府部门和/或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程序,签署、修改、执行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所有必备法律文件,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选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按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处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以及办理债券发行、交易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因应市场条件变化适时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发行工作。
  4)应市场情况,决定和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其他境内外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5)办理其他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任何具体事宜以及签署所有相关的或需要的文件。
  (2)同意上述事宜在取得股东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等具体执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事宜。
  (3)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批准、签署及刊发相关文件、公告及通函,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有效期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事项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较早的日期止的期间:(1)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2)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及(3)股东于股东会上通过决议撤回或修订一般性授权之日。
  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发行工作。
  如果本议案获股东会批准,于前述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有效期内,董事会决定及进行境外发行债券事宜均需依照本议案授权进行。
  公司董事会仅在符合《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并在取得有关政府机关的一切必需批准(如需)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上述授权下的权力。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发公司A股和/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把握市场时机,确保发行新股(包括出售或转让库存股)的灵活性,现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无条件和一般性授权,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于该等议案获股东会通过之时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任何库存股)的20%的A股和/或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A股或H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包括出售或转让库存股),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为完成该等事项批准及签署必要文件、向有关机关提出所有必需的申请手续和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1、增发公司A股和/或H股或类似权利的授权事项
  (1)提请股东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对转授权事项另有规定)根据公司不时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A股和/或H股或类似权利(包括出售或转让库存股),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发行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发行、配发及处理公司A股和/或H股股份(包括出售或转让库存股)中之额外股份,及就该等股份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
  2)由公司董事会批准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依据购股权或其他原因配发)的A股和/或H股股份的数量(不包括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于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时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包括任何库存股)的20%。
  3)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的新股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配售。
  4)就有关一般性授权下的发行事宜聘请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当、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它相关事宜;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5)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发行相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并向香港及/或任何其他地区及司法管辖权区(如适用)的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所有必需的存档、注册及备案手续等。
  6)根据公司上市地监管机构的要求,对上述第(4)项和第(5)项有关协议和法定文件进行修改。
  7)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增加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境内外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同意上述事宜在取得股东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等具体执行增发A股和/或H股或类似权利事宜。
  (3)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批准、签署及刊发相关文件、公告及通函,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2、增发公司A股和/或H股或类似权利的授权期限
  增发公司A股和/或H股股份或类似权利的授权事项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较早的日期止的期间:(1)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2)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或(3)股东于任何股东会上通过决议撤回或修订一般性授权之日。
  若公司依据上一年度一般性授权额度启动配发、发行新股或类似权利,但未能在上一年度一般性授权期限届满前完成发行,则可在不超过本年度一般性授权额度的情况下依据本年度的授权额度继续实施。
  公司董事会仅在符合《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并在取得有关政府机关的一切必需批准(如需)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下的权力。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2025年度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淳、冯晓源、郦仲贤、鲁琨、杨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6-011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16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7,65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480.2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3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337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人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110,634.1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10,634.1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6年3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6-010)。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公司债券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6-016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可供分配的利润,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75,174,332.71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652,284,968.91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可供分配的利润,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6-019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持续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基于长期发展规划与战略布局的考量,新增认定邹建军女士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邹建军女士,1971年7月出生,202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2022年4月至2024年1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全球研发总裁;202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邹建军女士1995年7月毕业于第四军医大学,获得临床医学学士学位,1995年8月至2000年8月,在解放军301医院临床医学部肿瘤科任住院医生;2000年8月至2005年9月,在上海长征医院肿瘤科任主治医生;2005年8月获得第二军医大学临床肿瘤学博士学位。2005年10月至2012年10月,在德国拜耳医药历任中国肿瘤研发部医学经理、治疗领域负责人、全球医学事务负责人(美国总部新泽西)。2012年10月至2015年9月,在美国新基医药任中国医学事务负责人。2015年9月至2022年4月,在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任首席医学官、副总经理。
  二、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6-017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资产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473.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表格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存在的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转回信用减值损失335.8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和预付款项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发现迹象表明预付账款购买的存货或期末账面存货的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时,如发现存货完全或部分过时、销售价格下降等,需要确认预付账款减值准备或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综合考虑产品未来市场竞争、价格、进一步加工成本及销售费用等因素,2025年度因存货跌价准备和预付账款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625.11万元。
  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公司综合考量对当前靶点产品的开发前景以及对未来市场状况的评估,调整部分研发项目的资金投入安排及研发计划,坚持研发管线聚焦、高效投入,2025年度因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184.7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473.94万元,导致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9,473.9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据已经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6-010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13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5,715,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38,736,673.2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978,326.73元,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4,515,661,387.50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683,060.77元(以下简称“首发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8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0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16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76,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1,697,205.0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4,802,794.94元。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3,759,350,000.00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547,205.06元(以下简称“再融资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3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33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再融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再融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再融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招商银行长乐支行余额中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
  *注2:上海银行南汇支行余额中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50,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使用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及费用,使用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相关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及使用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及费用,使用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5,327.94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193,761.8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93,761.8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5年3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10,634.16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以通知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包含本数),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5)。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30,578.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53,909.3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2020年11月16日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9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4)。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53,909.3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2021年12月16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5)。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53,909.3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2023年6月30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2年12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5)。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8,976.9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2024年12月20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资金共人民币176,634.97万元进行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之“创新药研发项目”的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8年12月及“上海君实生物科技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的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6年6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具体情况、具体原因、可行性分析、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等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30)。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具体情况、具体原因、可行性分析、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等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9)。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君实生物2025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君实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表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变更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附表1: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3:
  变更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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