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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主营业务为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集成电路的设计和销售,产品布局全面,借助于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产业资源优势,已成为国内领先的拥有丰富产品及完整解决方案的芯片设计企业。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电源管理、电机驱动、电池管理、信号链及微控制器五大类,具体如下: 1、电源管理 (1)AC-DC芯片,是将输入交流市电转换为特定的直流输出电压,给终端设备稳定、可靠、高效地供电,主要应用在各类充电器、适配器、家用电器、工业电源、数据中心电源等领域。 (2)DC-DC芯片,是将一个直流电压转换为目标所需直流电压的电源控制器。公司目前DC-DC产品已覆盖大部分消费电子、工业控制、智能物联、数据中心及汽车等应用。 (3)驱动芯片,用于驱动、控制器件及模组的工作状态,可分为LED驱动芯片、栅极驱动芯片等: 1)LED驱动芯片,是驱动和控制LED电流功能的芯片,通过直接或间接检测负载电流并与参考基准比较的方式去调节开关频率或开关管的导通时间,实现对LED所需电流的控制,属于恒流驱动芯片,主要应用于通用照明、智能照明、中大功率商业及工业照明、LED背光等。 2)栅极驱动芯片,主要为各类功率器件(例如IGBT、MOSFET、GaNFET、SiCFET等)提供栅极驱动的专用芯片,是实现各类电力电子拓扑的基础芯片。公司产品根据隔离方式可分为非隔离型驱动芯片与隔离型驱动芯片,根据驱动方式可分为电压型驱动芯片和自适应电流型驱动芯片,主要面向工业、新能源、通讯、数据中心、汽车等应用。 (4)线性电源芯片,是一种直流线性电压调节器,输入电压能够被其调节为特定的比输入电压小的输出电压。LDO为线性电源芯片的一种,相比传统方案,LDO可将压差调节至更小的水平。LDO能保护电路中其他部件免受外界噪声造成的电压、电流突变造成的损害,低压差、低噪声等特性使得LDO在工业、医疗、汽车、航空航天和消费电子等领域广泛应用。公司目前主要研发方向为高压智能/超低静态功耗/低压大电流等高性能线性电源芯片。 2、电机驱动芯片,指集成有CMOS控制电路和DMOS功率器件的芯片,根据输入信号,按照内置的算法控制电机绕组电路流动方向,从而控制电动机的启停与转动方向,交流感应电机无需特殊驱动装置即可旋转,而直流无刷(BLDC)、步进以及伺服电机都需要驱动器来进行工作。公司产品涵盖交流电机驱动芯片、直流有刷电机驱动芯片、直流无刷电机驱动芯片、步进电机驱动芯片,以及由“前端MCU+栅极驱动+功率器件以及各类外围器件”构成的SoC方案,用于实现各类电机的控制、驱动与保护,可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园艺工具、机器人、智能制造、工业自动化、数据中心、汽车电子等领域。 3、电池管理芯片,公司布局的产品覆盖了电池保护芯片、模拟前端芯片、电量计芯片及充电管理芯片,形成完整的电池管理系统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便携式、可穿戴电子产品、电动工具、园艺工具、无人机、动力电池组、户用储能、工商业储能等领域。 (1)模拟前端芯片、电池保护芯片主要用于电池状态监控和电池单体均衡以避免出现过充、过放、过流和短路等故障。针对高串数应用,公司推出多款最高至18串电池管理系统应用的高边/低边驱动BMS AFE芯片,内置高精度电压检测ADC和电流检测ADC,集成电池均衡。对于低串数应用,公司推出3~5节低功耗电池组保护芯片,内置高精度电压检测电路和电流检测电路,广泛应用于电动工具、后备电源等各类应用场景;同时推出3~5节高集成、高精度监控器和保护器,内置高精度的监控系统、灵活配置的保护子系统以及电池均衡,广泛应用于12V电池组、电动和园艺工具等应用场景。 (2)电量计芯片能够测量和记录电器、设备或系统的电能消耗。公司已推出多款单节电压型高性价比电量计,广泛应用于移动电源、运动相机、电脑/笔记本外设、无线蓝牙耳机、手环、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 (3)充电管理芯片可实现电压转换、调节,电池充电管理以及过压过流保护等功能。公司产品涵盖多款电子雾化控制芯片、开关降压型充电管理、线性充电管理,广泛应用于便携式、可穿戴电子产品。 4、信号链 (1)传感器,是一种能把现实中的光、温度、湿度、压力、磁、电流等物理或化学量转变成便于利用的模拟电信号的器件,涵盖十分广泛,如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电流传感器、磁传感器、光传感器等,公司主要布局磁传感器、电流传感器等,具体如下: 1)电流传感器,基于线性霍尔效应实现磁电转换,通过检测聚磁环缺口处磁场变化,芯片将垂直磁场按比例转化为电压输出,反映原边电流变化。公司产品具有高集成、高可靠的特性,同时一致性较强,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分为0-50A、0-400A、0-1000A三档,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工业控制、机器人、新能源发电及电网、储能系统等。 2)磁传感器,磁传感器是“磁-电”信号转换的核心元件,可用于位移、角度、电流等参数的测量。公司产品覆盖位置传感器、开关传感器、角度传感器、轮速传感器、电子罗盘等,并根据客户需求可集成磁编码器以及编程功能,凭借非接触测量、高可靠性、特殊封装等优势,已渗透至汽车电子、机器人、数据中心等核心场景。公司产品从技术角度主要分为霍尔传感器(Hall Effect)和磁阻效应传感器(xMR): ①霍尔传感器:霍尔传感器基于霍尔效应,借助霍尔元件将垂直磁场、电流等变化转化为电信号,能够进行高/低电平数字信号输出,便于后端驱动器和微控制器进行数据处理,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白色家电、工业设备、新能源汽车: ②磁阻效应传感器:磁阻效应是指半导体材料通电后,其电阻值随外部磁场变化而改变,可检测平行或特定方向的磁场。公司的磁阻技术涵盖异向磁阻(AMR)、巨磁阻(GMR)、隧穿磁阻(TMR),具有高精度、高灵敏度、低功耗等特点,可用于工业手臂、机器人关节/灵巧手、AR/VR、无人机、医疗和探矿等领域。 (2)放大器,包括运算放大器、差分放大器、电流检测放大器等。信号放大是模拟信号处理最常见的功能,在各类电子电路应用中十分广泛,一般通过运算放大器连接成专用的放大电路来实现。公司主要产品为高压放大器、高精度放大器、低功耗放大器、隔离型放大器等,应用于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数字电源、光伏、汽车及可穿戴电子产品等。 (3)转换器,用来完成模拟信号和数字信号的相互转换,包括模数转换(ADC)和数模转换(DAC)两种。公司主要布局高精度、低功耗、多通道等数模转换器,面向工业自动化、通讯设备、医疗设备、电网电力、仪器设备等领域。 (4)隔离芯片,是将输入信号进行转换并输出,以实现输入、输出两端电气隔离的一种安规器件。公司主要布局数字隔离芯片,并且能够与栅极驱动芯片、接口芯片、运算放大器等形成隔离驱动、隔离接口、隔离采样等高性能、多功能芯片方案,主要面向信息通讯、电力电表、光伏储能、新能源汽车等各个领域。 (5)接口芯片,是基于通用和特定协议且具有通信功能的芯片,广泛应用于电子系统之间的信号传输,可提高系统性能和可靠性。接口芯片分为隔离与非隔离两种,公司在USB&Type-C、I2C、隔离RS-232/485、隔离CAN等不同接口标准均有布局,其中在USB&Type-C方面已推出产品并成功量产。 5、微控制器 微控制器(MCU)是芯片级的计算机,又称单片机,是把中央处理器(CPU)的频率与规格做适当缩减,并将内存(Memory)、计数器(Timer)、USB、A/D转换、UART、PLC、DMA等周边接口都整合在单一芯片上,形成具有控制功能的芯片级计算机。 MCU分类方式众多,从MCU位数(位数是指MCU每次处理数据的宽度,位数越高,MCU数据处理能力越强)来看,可分成8位、16位、32位等。其中,8位MCU成本低、便于开发,性能可以满足大部分场景需要,被广泛应用于消费、工业控制、家电和汽车(比如汽车风扇、雨刷天窗等)等下游领域。而32位MCU运算能力更强,能满足高速处理的需求,多用于解决复杂场景问题(比如空调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汽车智能座舱、车身控制等)。 公司MCU产品按照位数可分为8位及32位MCU,具体如下: (1)8位MCU。公司8位MCU产品使用8051内核处理器,支持四种通信模式,包括UART、SP1、简易I2C(主模式)和SYNC,集成LCD驱动及32KHz内部低速时钟(±1%精度-全温范围),支持内部升压/电容分割/外部电阻分割的切换,显示功耗低至7μA,主要应用于空调遥控器、智能玩具、电动工具、IoT等低功耗场景; (2)32位MCU。公司32位MCU可分为通用MCU、高性能MCU、电机控制MCU、AI MCU。 1)通用MCU。通用MCU产品使用M0+内核处理器,集成2.4-5.5V电源、12位ADC、定时器、存储器、DMA、外设接口等模块,最大支持6对互补输出、11通道PWM输出,应用于空调内机、冰箱主机、洗衣机、智能净水机、微波炉、烟雾报警器等; 2)高性能MCU。高性能MCU产品使用M4内核处理器,可分为单芯片系列和集成预驱系列。 ①单芯片系列集成2.4-5.5V电源、2个高速12位ADC、定时器、存储器、DMA、时钟、外设接口等模块,支持无感FOC控制,同时支持3个独立的电机控制以及3个交错的PFC控制,应用于空调外机、冰箱压缩机、洗衣机压缩机、洗碗机、吸尘器、E-bike、DC-DC电源、逆变器、充电桩等; ②集成预驱系列可集成耐压最高600V的三相门极驱动,支持霍尔传感器、多路ADC采样(2.4M采样率)及过流、过温、欠压保护,主要应用于空调内风机,空调外风机,洗衣机,吸尘器,空气净化器,暖风机等。 3)电机控制MCU。电机控制MCU产品使用M0+内核处理器,可分为单芯片系列、集成预驱系列和全集成系列。 ①单芯片系列集成2.4-5.5V电源、12位ADC、定时器、存储器、HAU、时钟、外设接口等模块,最大支持8通道PWM输出,可支持多种安全模式,广泛应用于电机控制和应用、家电控制、工业应用等; ②集成预驱系列可集成40V/200V/600V驱动,内置过流、过温、欠压保护,支持多路ADC采样以及方波、正弦波、FOC控制算法,并可以单PIN升级,可用于空气净化器、高速风筒、热水器、油烟机、风扇灯、落地扇、电动工具、其他电机驱动等; ③全集成系列可集成耐压最高600V的三相门极驱动,支持霍尔传感器、多路ADC采样及过流、过温、欠压保护,能够运行方波、正弦波控制算法,并可以单PIN升级,主要应用于空调内机,空调外机,冰箱,洗碗机,空气净化器等。 4)AI MCU。AI MCU使用“CPU+NPU”双核,支持浮点、定点精度及DNN/CNN模型,集成高精度变频控制、采样率2.4Mbps高速ADC,拥有高可靠性,是基于AI策略的系统控制技术以及机器学习、节能算法形成的“AI+变频控制”单芯片解决方案,应用场景为空调、冰箱、洗衣机、新能源汽车等。 2.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行业典型的Fabless模式,专注于集成电路芯片的设计和销售,生产主要采用委托加工模式。具体如下: 1、研发模式 在Fabless经营模式下,集成电路的研发环节是公司业务的核心,公司设立了设计部、系统应用部、工艺版图部、品质与工程部等。设计部按产品规格和工艺规则设计电路内部参数,系统应用部负责定义产品规格与产品验证,工艺版图部负责制定工艺规则及版图设计,品质与工程部负责测试程序设计以及可靠性考核。同时,公司针对不同的产品线设立产品线经理。产品线经理负责对应产品线的整体规划,同时协调各资源部门推进新产品研发进程。 2、营运模式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行业典型的Fabless模式,通过委托加工的方式将自主研发的集成电路版图委托晶圆制造厂商进行晶圆制造后委托中测厂商进行晶圆中测,中测完成后晶圆委托封装和成品测试厂商进行封装和成品测试,完成芯片的采购及生产流程。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以确保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公司的相关要求。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即公司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产品至终端客户,辅以向部分终端客户直接销售产品的模式。在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之间进行买断式的销售,同时公司会对经销商进行信息收集和统一管理;在直销模式下,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至终端客户。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公司所属行业为“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的“1.3电子核心产业”之“1.3.1集成电路”;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1.3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中的“1.3.4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中的“集成电路设计”。 集成电路的下游应用领域市场广泛,随着消费电子、工业控制、智能物联、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等终端应用市场的不断发展,全球集成电路市场的需求量稳步提升。预计未来几年,伴随着以AI、新能源、5G、IoT、车联网和云计算为代表的新技术的推广,更多产品和场景将需要植入芯片、存储器等集成电路元件,集成电路产业将会迎来进一步发展。根据WSTS数据,2025年全球半导体销售额同比增长25.6%至7,917亿美元,预估2026年全球半导体市场销售额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将同比增长26.3%,实现9,750亿美元。受益于全球半导体产业链第三次转移以及国内制造业的成长,中国国内各应用领域对国产集成电路产品的使用需求日益增长,同时在中央和各级政府一系列产业支持政策的驱动下,国内集成电路行业得以快速成长。据Omdia 2026年1月最新报告,2026年中国半导体市场规模将达5,465亿美元,同比增长31.26%,显著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占全球市场比重超55%,持续稳居全球第一大半导体市场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集成电路的设计和销售,下游应用场景丰富,覆盖消费电子、工业控制、智能物联、数据中心、汽车电子等相关领域。2024年开始,集成电路产业链从去库存到补库存转变,中国半导体国产升级加速,全球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并购活跃,整体朝着技术创新、规模扩张和国产替代加速的方向发展。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2025年全球信号链和电源管理领域的模拟芯片市场规模将达到5,917亿元,其中,中国的市场规模将达到2,203亿元;到2029年全球市场将达到8,035亿元,中国市场将达到3,346亿元。相较于巨大的市场需求,国产模拟集成电路仍然处于销售规模较小、自给率较低的状况,进口替代的空间巨大。越来越多的本土厂商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产品、技术升级,在技术研发与产品市场导入方面实现了快速成长,在汽车、工业、通讯等相关的新兴产业不断寻求更大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生成式AI、新能源汽车、5G、IoT等新兴技术的持续发力,将为整个市场带来强劲动力,为模拟芯片等细分市场带来巨大机遇。这一发展趋势下,市场对模拟芯片的要求愈发提升,难度更高、更符合需求、集模拟电路和数字电路处理于一体的数模混合芯片(微控制器、传感器、SoC、ASIC)愈发受到重视。公司大力拓展了微控制器/数字信号处理器、传感器等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布局。微控制器(MCU)作为嵌入式系统的核心组件,凭借其强大的控制能力和广泛的适用性,在家用电器、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手机、可穿戴设备、物联网等众多领域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近年来,全球MCU市场虽然有过较为低迷的时段,但整体展现出增长势头,Yole的研究报告显示,2023年全球MCU市场规模约为282亿美元,预计至2028年,将以5.5%的年复合增速达到388亿美元,到2030年更有望攀升至582亿美元,其增长潜力不容小觑。其中,中国MCU市场随着国内产业升级、智能制造战略的深入推进,以及物联网、汽车电子等领域的快速发展,市场需求旺盛。预计到2025年,中国MCU市场规模将超过3,000亿元,并成为全球MCU产业增长的重要引擎。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中国传感器市场规模2024年为2,725亿人民币,预计2025-2029年CAGR为18.2%。工业领域传感器市场的发展主要受益于工业自动化、智能化发展的影响,智能工厂产线大规模导入机器人、AGV、检测设备、数控设备等,对各类传感器的需求量大幅增加。在供应链安全与自主可控的国家战略指引下,下游工业设备制造商、机器人集成商对国产高性能传感器的验证和导入意愿显著增强,高端产品国产化进程将受益于增量市场空间爆发。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集成电路的设计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电源管理、电机驱动、电池管理、信号链及微控制器芯片,覆盖AC-DC、DC-DC、驱动IC、电机驱动、线性稳压器、电池管理、电流传感器、磁传感器、放大器、转换器、隔离芯片、接口芯片、微控制器等多个产品类型,并提供一站式芯片解决方案和系统集成服务。 公司以电源管理、电机驱动、电池管理为核心,融合感知与控制技术,将“独特创新,易于使用”的公司理念融入到每颗芯片、每套算法、每行代码里,在电源管理、电机驱动、电池管理系统上构筑了深厚的技术和市场壁垒,通过“三电+感知+控制”的完整链路,形成稳固的技术领先地位与强大的产品矩阵,赢得了持续且强劲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产品性能处于模拟芯片行业领先的水平,尤其在电源管理领域,公司的技术水平突出,许多核心产品的综合性能已经达到了国际标准。同时,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已实现高串数电池管理系统AFE芯片技术突破的本土企业之一,产品可覆盖110V以内储能及电池系统应用,是国内少有的在户内/外储能、动力电池组、无线基站等应用上成功量产的案例。而在电机驱动领域,公司拥有“前端MCU+栅极驱动+功率器件以及各类外围器件”组成的SoC方案,推出数款“All-In-One”芯片,用于实现各类电机的控制、驱动与保护,并能够提供核心算法,技术实力得到行业标杆客户的一致认可。 2025年,公司完成了对兴感半导体的并购,通过严格的质量管控体系和特殊封装测试技术,其电流传感器、磁传感器等产品已达到车规级、航天级应用要求,并实现批量供货,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技术实力和行业地位。 基于对公司研发及产业化能力的认可,公司获得“2025中国IC设计Fabless前100”、“国产模拟IC行业-卓越奖”、“2025全球电子成就奖-年度微控制器/接口产品”等奖项。 凭借领先的研发实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客户服务,公司产品已进入众多行业头部客户的供应链体系,应用范围涵盖能源与电力、家居家电、工业自动化、智能物联等众多领域。公司将继续紧跟客户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利用研发能力及头部客户等优势,不断拓展新的产品布局及核心技术,致力于为用户提供高效能、低功耗、高可靠性、高集成度、稳定品质的产品和完整的解决方案,推动模拟芯片行业的性能提升和技术升级,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和竞争力。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工业自动化、物联网、智能设备以及电子设备的应用和普及,人工智能应用、大数据、自动驾驶等新兴产业的逐渐发展,终端应用设备和市场对模拟芯片的性能、体积、设计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模拟芯片行业向着集成化、差异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方向发展。 (1)集成化 随着人们对电子设备便携度要求的不断提高,产品外形及体积变得更轻更薄。这些日益增长的需求对便携式设备的电子电路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减小设备的尺寸,又要保持较高的转换效率。对于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在更小空间的应用和更小尺寸的终端产品下,可以满足同等甚至更高功率效率的需求,已成为行业发展的方向。 (2)差异化 随着国产替代的浪潮不断推进,国内新兴模拟芯片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成立,但大多数公司起步时都是采取“内卷”通用模拟芯片来快速获取现金流的方式,组建专业研发团队、转向设计专用模拟芯片、提高产品的技术门槛,面向工业自动化、物联网、新能源汽车等新兴应用领域走专用化、差异化、应用高端化路线是国内模拟芯片行业下一步发展的趋势。 (3)数字化 模拟芯片的输入和输出均为模拟信号,其控制内核也以模拟电路居多,引入数字控制器内核能够实现在同类常规模拟芯片中难以实现的功能。近年来凭借调试灵活、响应快速、高集成度以及高度可控的优势,以数字控制内核为特点的新一代数模混合芯片以高端服务器和通信设备应用为主导,逐步拓展至其他更多应用领域,已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4)智能化 随着电子系统越来越复杂,模拟芯片电路设计也变得更为复杂,这导致了更长的设计周期、更高的开发成本以及更大的错误风险。AI技术的出现,有望解决传统的芯片设计难题,并通过“AI+EDA”的方式,不仅为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在效率上带来了显著提升,同时也将实现模拟芯片设计质量和生产力跨越式的突破。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4.25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共计173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74.25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本次激励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07.05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6,904.8939万股的4.45%。本次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不设预留权益。 (3)授予价格:15.00元/股。 (4)激励人数:242人。 (5)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本次激励计划在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层面业绩、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 1)满足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024-2026年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 注:a.上述“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指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b.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即为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B”、“C”和“D”五个档次,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3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3月2日至2024年3月1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3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12)。 (4)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5)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6)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7)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8)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条件的173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74.25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董事谢朋村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4月3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即将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2、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7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25万股。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3.538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1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0.066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限制性股票合计13.604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条件的173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74.25万股。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前述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4月3日。 (二)归属数量:74.25万股。 (三)归属人数:173人。 (四)授予价格:15.0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已离职员工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后的数据。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归属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归属名单进行审核,经核查认为:本次拟归属的173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次归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必易微和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必易微本次归属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三)《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深圳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0,937,739.08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837,819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89,95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36,132.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836,132.5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77%。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盈利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授信额度,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召开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保证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信用证相关业务、票据池业务、并购贷款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合作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二、业务期限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召开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授信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授信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授信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必易微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授信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审议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必易微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电源管理系列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9,065.86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募集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 注:1、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括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募集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结项后将以自有资金支付,最终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3、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含公司已以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投入。 4、上述计算结果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电源管理系列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9,065.86万元(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注销与募投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的关于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电源管理系列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综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2年10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1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7)。 4、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9)。 5、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6、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7、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8、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7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1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已向当事人解释说明。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3年7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7)。 4、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8)。 5、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6、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7、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三)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3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3月2日至2024年3月1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3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12)。 4、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5、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6、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7、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8、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作废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原因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 鉴于2022年激励计划公司层面2025年业绩考核未达到触发值,因此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作废2022年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40.492万股。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 鉴于2023年激励计划公司层面2025年业绩考核未达到触发值,因此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作废2023年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30.10万股。 (三)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 1、鉴于2024年激励计划中有2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作废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538万股。本次作废后,2024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97人变更为173人。 2、鉴于2024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上述激励对象当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因此,公司董事会作废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066万股。 综上,2024年激励计划作废限制性股票合计13.604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2022激励计划及2023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后,前述两个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公司本次作废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作废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指南第4号》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指南第4号》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必易微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 (三)《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9号),同意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26.23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5.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201.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123.7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077.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23日全部到位,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5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54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包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并严格执行。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与全资子公司厦门市必易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厦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与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必易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成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与控股子公司成都动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芯微成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与全资子公司杭州必易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杭州”)、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必易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上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9,377.95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具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具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均已赎回,不存在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4,237.02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16,752.9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电源管理系列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电源管理系列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5月、募投项目“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5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2025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必易微上海为募投项目“电源管理系列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新增上海市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3、2025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必易微上海进行实缴出资,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必易微上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电源管理系列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将分批次拨付前述出资款和借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必易微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必易微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必易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电源管理系列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于2026年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000元/月(含税),即9.6万元/年(含税)。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的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三)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3月13日,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性。 2. 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4. 公司审计部将负责审查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 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证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可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6年3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3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由董事长谢朋村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报出《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制定的相关工作细则,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了相关事项,能够切实有效地督促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按时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赋予的经理职责,严格执行了董事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经理办公会议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地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并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郭建平、王义华、周斌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十)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一)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将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此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综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全体董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电源管理系列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十四)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和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40.492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30.10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13.604万股。 关联董事谢朋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十五)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条件的173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74.25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关联董事谢朋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十六)关于新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体现了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七)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由于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所有委员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十八)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谢朋村、叶俊、高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十九)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经审查后,同意将上述需要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2026年4月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9)。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云科技大厦33楼公司培训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3日 至2026年4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6年3月31日17:00,附有上述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发送至ir@kiwiinst.com,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四)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除出具上述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外,还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3月3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二路万科云城六期一栋云中城B3303,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入场签到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雷 联系电话:0755-82042719 电子信箱:ir@kiwiins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二路万科云城六期一栋云中城B3303,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045 公司简称:必易微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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