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6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喻鸿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达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8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至今届满三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成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现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喻鸿先生,潘文皓先生,李蒲林先生,李珊女士,王伟东先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的要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非独立董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8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至今届满三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成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现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黄俊辉先生、罗绍德先生、陈德喜先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的要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6年度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蒲林、李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申请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澳大利亚佩利雅公司(以下简称“佩利雅公司”)向汇丰银行悉尼分行申请 4,000.00 万美元的一年期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向中国工商银行悉尼分行申请 3,000.00 万美元的一年期借款续约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向中国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 42,000.00 万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三年期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向中国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 35,000.00 万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三年期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佩利雅公司为该四笔借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境内外投资技改计划的议案》 同意2026年度公司境内外投资技改计划,年度计划总投资额为273,109.91万元,其中:境内投资192,170.62万元、境外投资78,939.29万元、股权投资2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审计中心的议案》; 同意公司设立审计中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31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3月31日上午9:15一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3月31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备注: (1)2025年12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6年2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6年3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33)、《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分别于2025年12月24日、2026年2月4日、2026年3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1、提案2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提案。 提案1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提案2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应选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3至提案5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3涉及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会上审议该提案时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5)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均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3月25日-3月30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4.本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联 系 人: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2839363 传 真:0755-8347488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0”,投票简称为“中金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参加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1、提案2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提案。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3至提案5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3涉及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会上审议该提案时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至: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六年 月 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罗绍德 作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 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 :罗绍德 2026年03月12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黄俊辉 作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 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 :黄俊辉 2026年03月 12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陈德喜 作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 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 :陈德喜 2026年03月12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名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8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至今届满三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成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并表决通过,董事会现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喻鸿先生,潘文皓先生,李蒲林先生,李珊女士,王伟东先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14日 附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喻鸿: 男,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生技处副处长兼总调室主任、生产部副部长(主持全面工作)、生产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铜业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凡洞铜矿党委书记、经理;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现任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潘文皓:男,汉族,198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证券部主任、副总经理、董事,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云锡(深圳)融资租赁公司董事长,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总经理,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负责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裁。现任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李蒲林:男,汉族,1968年12月生,湖南省临湘市人,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暨南大学校外导师。曾任广州军区后勤部华乐实业发展公司、广州华乐实业发展公司财务科科长,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主任、计划财务部副部长、投资发展部副部长、董事会办公室副部长,广晟期货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东江汇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现任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李珊:女,汉族,1975年3月生,广东汕头人,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派驻监事会第二工作组监事(主管)、纪检审计部监事(高级主管)、审计监事会工作部监事(高级主管),广晟研究开发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王伟东:男,汉族,1968年09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MBA、EMBA,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政工师、经济师。历任广东振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广东省振兴实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广州华南印刷厂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广东省广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综合部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湖南楚盛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湖南广晟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维稳部部长,党群人事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人力资源部部长;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机关党委书记;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现任广东省广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名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8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至今届满三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成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并表决通过,董事会现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黄俊辉先生,罗绍德先生,陈德喜先生。公司第十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4、独立董事履历表 5、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14日 附件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俊辉:男,汉族,1969年出生,毕业武汉大学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广东省司法厅先进工作者、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授予其法学教授资格名称。历任广东司法学校讲师,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广东珠江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院长,兼任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未持有中金岭南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罗绍德:男,汉族,1957年出生,毕业西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研究生硕士学历。曾获湖南财经学院授予的年度科研积极分子和优秀科研成果奖,四川省财务成本研究会授予的优秀专著三等奖,暨南大学授予的2009年度优秀教师。历任原湖南财经学院(现湖南大学)副教授,云铝股份、巨轮股份、中恒集团、爱司凯、集泰股份、宇新股份、中荣股份独立董事,暨南大学教授(2017年退休);现任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佛山金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山百灵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董事,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未持有中金岭南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陈德喜: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原籍辽宁省庄河县。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正高级工程师, 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设计大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历任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金川分部主任、冶金项目部主任、技术发展部部长、能源环境事业部总经理、专家委办公室主任等职务。现任纽浩普(北京)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截至目前,未持有中金岭南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6日送达全体独立董事。会议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罗绍德独立董事主持,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达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就《2026年度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认真审阅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前述议案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审议通过《2026年度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议案中提及的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俊辉、罗绍德、尉克俭 2026年3月14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陈德喜 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 12 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黄俊辉 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 12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罗绍德 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