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福建省紫金矿业隐山双循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要求,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参与金额大小均应当及时披露。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况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紫金矿业股权投资管理(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股权”)、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投资”)与厦门隐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隐金”)、厦门隐山领创四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隐山”)、厦门金圆展鸿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金圆”)、福建省专精领航创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创投”)、厦门集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美产投”)于2026年3月11日签署《合伙协议》,设立福建省紫金矿业隐山双循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紫金股权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249万元人民币,紫金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9,751万元人民币,合计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35.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要求,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参与金额大小均应当及时披露。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1、紫金矿业股权投资管理(厦门)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9952。 2、厦门隐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上海隐山普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珠海隐山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隐山资本”) 股权结构:上海隐山普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5309。 (三)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1、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2、厦门隐山领创四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隐金 3、厦门金圆展鸿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市金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VN926。 4、福建省专精领航创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省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BAW26。 5、厦门集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持有100%股权。 其他合伙人非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伙企业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名称:福建省紫金矿业隐山双循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三)注册资本: ■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隐金 (五)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六)存续期限:自协议规定的首次交割日起算,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八年,可延长两次,每次一年;此后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延长需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咨询委员会同意。 (七)投资方向:重点关注新质生产力领域(新能源、数智化、先进制造等战略新兴领域)的物流供应链创新科技服务和可持续发展技术,对兼具海内外巨大市场空间、高潜力的科技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股权相关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企业收购、股权及基金投资、可转债投资等形式。 (八)基金管理:隐山资本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将为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咨询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等事项作出决策,咨询委员会负责处理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关联交易,以及提供建议和咨询。 (九)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讨论事项,除协议有明确约定外,应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做出决议。 (十)收益分配:合伙企业应当采取按基金整体核算的方式进行分配,以符合合伙协议相关约定为前提,对于合伙企业任一项目投资收入的依法可分配资金在做出合理预留后,按照协议约定的分配顺序进行分配。 (十一)亏损分担: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在参与该项目投资的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和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十二)退出机制:合伙人可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转让其持有的权益从而退出。合伙企业到期或终止,则进行清算,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合伙协议约定顺序进行清偿及分配。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本次基金投资,旨在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优势,关注新质生产力领域的物流供应链创新科技服务、可持续发展技术方向,助力公司拓宽产业视野,接触相关科技前沿,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提质增长。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项目存在的风险 基金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技术创新、监管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运行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范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六、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公司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且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