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3月10日、3月11日、3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3月10日、3月11日、3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于2025年6月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详情参见《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6)),2026年2月27日对外发布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董事会正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批复文件的要求有序推进,后续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A股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3月10日、3月11日、3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尚在推进中,后续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