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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6-018 |
|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暨补充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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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2、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目前公司基本面及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2026年3月12日收盘,公司滚动市盈率为53.74,市净率为2.81,均高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行业平均值。股价短期内连续上涨主要受市场情绪影响,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及后续股价回调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主营业务及业务风险 公司当前主要收入来源于电力、热力销售业务。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3,493.61万元,其中,电力销售业务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51.05%,热力服务业务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22.55%。 此外,在实际经营中,公司电力、热力销售业务面临宏观经济与政策风险,电力、热力销售业务与工业用能需求高度相关,当前宏观经济承压,部分高耗能行业产能利用率下行,可能导致企业用能需求收缩,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在电力全面市场化交易深入推进的背景下,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未来政策细化及地方配套措施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热点概念,充分认知相关业务的发展阶段与潜在风险,审慎投资。 4、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风险及减持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协鑫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创展”)、杭州鑫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鑫瑀”)累计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0.05%。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累计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7.61%;协鑫创展累计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00.00%。 2026年2月,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将其持有的公司96,130,000股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协议转让给浙江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证得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事项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协鑫创展、杭州鑫瑀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由779,617,442股减少至683,487,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8.03%减少至42.10%。本次协议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其他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计划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目前正在开展年度财务核算工作。公司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2025年度经营业绩信息。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目前公司基本面及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2026年3月12日收盘,公司滚动市盈率为53.74,市净率为2.81,均高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行业平均值。股价短期内连续上涨主要受市场情绪影响,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及后续股价回调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主营业务及业务风险 公司当前主要收入来源于电力、热力销售业务。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3,493.61万元,其中,电力销售业务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51.05%,热力服务业务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22.55%。 此外,在实际经营中,公司电力、热力销售业务面临宏观经济与政策风险,电力、热力销售业务与工业用能需求高度相关,当前宏观经济承压,部分高耗能行业产能利用率下行,可能导致企业用能需求收缩,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在电力全面市场化交易深入推进的背景下,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未来政策细化及地方配套措施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热点概念,充分认知相关业务的发展阶段与潜在风险,审慎投资。 4、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风险及减持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协鑫创展、杭州鑫瑀累计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0.05%。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累计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7.61%;协鑫创展累计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00.00%。 2026年2月,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将其持有的公司96,130,000股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协议转让给浙江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证得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事项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协鑫创展、杭州鑫瑀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由779,617,442股减少至683,487,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8.03%减少至42.10%。本次协议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其他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计划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目前正在开展年度财务核算工作。公司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2025年度经营业绩信息。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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