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事宜已于2026年3月11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13,513,750股变更为412,000,0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77.90%被动增加至78.19%,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事宜已于2026年3月11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13,513,750股变更为412,000,0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77.90%被动增加至78.19%,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分项数据加总之和若与列示的合计数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根据2025年1月10日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1%整数倍时披露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本次权益变动适用于触及1%的整数倍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是公司回购注销股份引起总股本减少,导致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