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瑛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瑛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工代表董事职权。陈瑛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附件:陈瑛女士简历 陈瑛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加入华依科技,历任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行政部经理; 2023年2月至2025年11月担任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董事长助理、工会主席。 截至目前,陈瑛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三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和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与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同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励寅先生、潘旻先生、沈晓枫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选举申洪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选举查胤群先生、王从宝先生、夏飞先生、朱丹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三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和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与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励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励寅先生(主任委员)、潘旻先生、夏飞先生 审计委员会:查胤群先生(主任委员)、王从宝先生、申洪淳先生 提名委员会:王从宝先生(主任委员)、申洪淳先生、朱丹青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从宝先生(主任委员)、查胤群先生、励寅先生 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查胤群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情况如下: (一)聘任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励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副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潘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董事会秘书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沈晓枫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聘任财务总监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潘旻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处罚、处分的情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其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竹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1-61051366 传真:021-61051387 邮箱:investor@w-ibeda.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3栋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附件简历: 励寅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德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德国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1984年7月至1989年5月任上海市工商界爱国建设公司进出口部外销业务经理;1989年5月至1992年12月任上海新联纺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出口二部经理;1993年2月至1998年7月任德国法兰克福高迅实业公司进出口部部门经理;1998年11月创立上海华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11月至今任上海华依创新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2005年9月至今任上海华依源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励寅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励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844,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5%。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潘旻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德国美因茨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至1999年9月任上海市泛亚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2004年5月至今就职于华依科技,历任投融资部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旻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75,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晓枫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CEIBS) EMBA在读。2004年2月加入华依科技,历任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中心总监、企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现任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党支部书记、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晓枫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沈晓枫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申洪淳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微波技术专业,本科学历。1983年9月至1986年11月任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工程师;1989年6月至1991年1月任日本东明贸易株式会社销售经理;1991年2月至1995年6月任柴田系统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经理;1995年6月至今任柴田晋亿(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理;1997年10月至今任创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7月至今任北京创一柴田科贸有限公司监事、管理顾问;2013年7月至2018年4月任北京海裕鑫成投资有限公司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洪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093,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查胤群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会计学专业),复旦大学会计专业硕士(MPAcc)。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香港资深会计师(FCPA Hong Kong)、资深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FCM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2001年至2005年在上海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历任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等多个财务管理职务;2005年至2020年在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03259.SH,02359.HK)历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多个财务管理职务;2020年至2023年历任上海运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96.SH,02196.HK)全球研发中心财务部总经理及通瑞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现任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49.SZ)首席财务官(CFO)。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查胤群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查胤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夏飞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博士学位,现任上海电力大学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夏飞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从宝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士学位,具有27年丰富的商业银行工作和管理经验,曾任永亨银行(中国)深圳分行行长、副行长、高级副行长等管理职务;开泰银行(中国)副行长、执行董事兼行长等管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从宝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从宝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丹青女士,1961年10月出生,中国香港,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拥有深厚的航空工业背景,在动力总成领域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长期深耕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航空工业”)体系内,曾担任大陆航空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前名:中国航空工业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航国际(香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丹青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朱丹青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竹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企业管理部PDM专员、董事会办公室副经理,现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3栋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励寅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沈晓枫现场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执业律师徐征、占菲菲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徐征、占菲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