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陇科学”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度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2025年度,根据公司及子(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7.5亿元。具体如下: 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85亿元,其中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的子(孙)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35亿元,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孙)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子(孙)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55亿元,其中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的子(孙)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25亿元,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孙)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3亿元;子(孙)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1亿元。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告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西陇科学: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度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子公司上海西陇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授信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向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供授信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2、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上海西陇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广东西陇化工有限公司与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担保系母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经履行审议程序,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名称:上海西陇化工有限公司 保证人名称: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主债权发生期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2月28日 担保金额: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及担保范围内其他债务 保证期间: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债权人名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 债务人名称:上海西陇化工有限公司 保证人名称: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1.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2.如果因为主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欺诈等情况而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保证人对债权人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保证。3.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的,且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增缴保证金的,保证人对债务人增缴保证金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主债权发生期间: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10月27日 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整及担保范围内其他债务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债权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债务人名称:广东西陇化工有限公司 保证人名称: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主债权发生期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30年12月31日 担保金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及担保范围内其他债务 保证期间:每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95,213.77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82,771.46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600万元,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40%、35.99%、0.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3、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