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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2025全年度拟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进行现金分红,全年合计派发现金562,810,776.57元,扣除公司已实施完成的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283,963,211.68元,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278,847,564.89元(含税),即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22,319,19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4,000,058股为计算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8.76元(含税)。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行业发展情况 2025年,中国医药行业在政策持续深化引导、科技自主创新提速以及市场全球化拓展的多重驱动下,展现出更趋成熟与活力并存的发展态势。国家层面进一步强化对医药领域的系统规划与制度保障,在审评审批、医保支付、临床需求导向等方面推出更精准的支持措施,推动创新药与高端医疗器械研发上市进程明显加快。行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基因与细胞治疗、人工智能辅助药物研发、生物医药核心原料自主可控等领域取得系列突破,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不断完善。与此同时,医药企业积极通过自主研发、跨境合作与战略性并购整合资源,加速布局全球产业链与市场网络,中国创新药海外授权与国际化上市案例持续增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与合作研发的深度广度进一步提升。在人口老龄化、健康需求升级及公共卫生体系强化的背景下,医药市场保持稳步增长,行业竞争也进一步向创新、质量与效率聚焦,集中度持续提升。总体来看,2025年医药行业在政策、创新与市场的协同作用下,呈现出结构优化、国际化步伐加快、高质量发展导向明确的新格局,同时也面临技术迭代加速、国际竞争加剧及合规要求提升等挑战,持续创新与适应能力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 2.2行业政策影响 近年来,我国医药行业在政策支持与引导下加速转型升级。随着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改革的持续深化,各项政策陆续出台,医药医疗领域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尤其是国家医保局对药品支付、使用范围设置限制标准,以及辅助用药、处方受限、按病种付费等药品准入政策的推进,医药经济巩固向好仍面临一些挑战和机遇。 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推动医疗机构配备创新药,支持创新药“出海”。 2025年3月,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诸多涉及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的工作重点,提到要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同时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4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一2030年)》,提出以全产业链协调发展为主线,以数智化改造为主攻方向,以场景应用为牵引,统筹提升医药工业数智化发展和智慧监管水平,推进医药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 2025年5月,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再次公开征求《关于加强药品受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是继2024年首次征求意见后的第二次征求意见,进一步强化了药品委托生产的合规红线,对制药企业形成双向影响。新规明确委托方与受托方的质量责任边界,要求受托企业全面提升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执行能力,强化与持有人的信息沟通。 2025年6月,国家医保局发布《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加强对创新药研发支持、支持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等方面激发医药产业创新活力。 2025年7月,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管理办法》中明确,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推动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应用,鼓励配备使用中医药特色产品。公司主要产品诺迪康胶囊、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均可借助专科建设扩大临床应用; 2025年9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突出强调从中药材基原管控、规范生产,药品出厂放行、上市后监测评价和风险控制等全链条、全环节和全过程质量控制。 面对以上行业形势,公司多措并举,积极应对:一是针对核心品种之一的诺迪康胶囊、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在强化医院覆盖的同时,从教学型医院为目标医院做标杆式的学术推广,提升公司产品力;二是紧抓时机,完成依姆多的集采接续工作;三是加强对公司重点品种开展探索性研究或药理药效实验,完善循证医学证据,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四是积极推进质量体系优化与信息化系统升级,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2.3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是西藏自治区第一家高新技术制药上市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成长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医药企业;已建成四个符合GMP标准的生产基地,包括生物制品、藏药制品和中药制品以及疫苗生产,一个符合GAP标准的藏药材种植基地。公司产品涵盖生物制药、藏药、中药和化学药领域;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国家生物制品一类新药“新活素”,作为治疗急性心衰的基因工程药物,能快速改善心衰患者的心衰症状和体征,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并降低患者的心衰住院治疗费用和缩短住院时间。同时,该药品技术指标国际领先,对公司在基因工程药物领域研发、生产具有较强指导意义。 近年来,公司先后荣获“西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板上市公司价值100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国创新药价值排行榜双榜:“综合实力榜TOP50”与“生物药榜TOP20”“2025大健康卓越竞争力上市公司”,连续荣获“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评价4A评级”等多项荣誉。 2.4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主要生产、销售胶囊剂、生物制剂、颗粒剂、涂膜剂等;公司主要产品涉及心脑血管、肝胆、扭挫伤及风湿、类风湿、感冒等领域,代表品种有新活素、依姆多、诺迪康、十味蒂达胶囊、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小儿双清颗粒等。 ■ 2.5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2.5.1采购模式 根据物料不同特性按照公司相关采购标准、内控管理制度进行采购,如冷背、稀缺、野生等渠道单一、货源奇缺、供需信息不对称原料采取议标、直接邀请议标、比价议标等方式进行采购;一般常规原辅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内外包装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针对物料市场行情变化,根据物料实际上涨情况启动相应措施,如受自然条件、产新情况、游资炒作、供需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原料价格上涨,一般采取产地调研,多市场询价比价,密切关注产新行情等方式分析具体情况,或议价或邀标以期公司利益最大化;如辅料、包材涨价,根据其涨价原因,随时跟进其上游物料价格行情,或招标或议标等方式降低采购成本。 2.5.2生产模式 采用“以销定产”模式安排生产:根据每年年底医药公司(经销商)提供各产品次年年度(月度)销售计划,制定次年年度(月度)生产计划。 通过SAP随时、真实、重点监控主要产品产销动态变化和主要物料库存保证情况。定期召开产销联系会议,根据库存、销售情况,结合未来一个季度要货需求,对未来期间产销计划按时进行回顾、评估与确定,并适时调整。全力保证产销协同。 2.5.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新活素、依姆多(中国市场)由本公司自行销售,委托康哲药业下属公司推广;依姆多海外市场已全部交接完毕,由本公司自行负责销售推广。 诺迪康胶囊、诺迪康颗粒、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十味蒂达胶囊、小儿双清颗粒等产品由本公司自行销售,由服务商推广的模式在全国推广销售。 2.6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97,755.46万元。新活素销售占年度销售收入的86.02%;依姆多销售占销售收入的4.23%;其他品种占年度销售收入的9.75%。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8,153.8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7,482.49万元,同比增长6.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793.1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1,335.69万元,同比下降10.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140.8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270.79万元,同比增长1.48%。 报告期内,对公司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期确认的其他收益金额同比减少17,559.97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1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7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7,931,435.32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56,983,773.94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根据审计报告并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2025全年度拟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进行现金分红,全年合计派发现金562,810,776.57元,扣除公司已实施完成的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283,963,211.68元,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278,847,564.89元(含税),即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22,319,19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4,000,058股为计算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0.876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现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2026年中期和第三季度报告后,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相关授权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资金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5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注: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医药公司、生物医药在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控股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不超过13亿元。在期限内(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该授信额度可以在授权范围内循环使用,具体银行授信额度、授信类型以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 公司亦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银行可能提出的要求,为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项下所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等),被担保控股子公司以其相应资产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及与之配套的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 注:上述子公司中,生物医药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三、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需得到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预计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未来在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被担保方资信状况、偿债能力良好,通过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增强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处于平稳发展阶段,运营情况良好。上述授信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目前上述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整体风险可控;且在本公司提供担保时,上述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以相应资产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本公司为其担保的风险可控,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20亿元,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2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7.8亿元,亦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85%;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2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2人,注册会计师1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4人。 四川华信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4,506.8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4,506.86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0,297.78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38家上市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4,478.8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1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敏,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7年5月,1994年加入四川华信,并于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楷,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24 年1月,自 2019 年 7 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 (3)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何均,199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2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李敏受到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的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2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7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以及年度审计工作量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由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导致审计需配备的人员以及投入的工作量增加,较上一期审计收费85万元增长8.24%。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四川华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5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四川华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3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与康哲药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哲药业”)下属公司对公司产品新活素、依姆多及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业务运营的实际需要,以及与康哲药业下属公司长期稳固、互利共赢合作关系的延续与体现,有利于促进本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双方互为依赖关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11日在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郭远东先生、吴三燕女士、马列一先生、李玉芳女士属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次对公司产品新活素、依姆多及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业务运营的实际需要,以及与康哲药业下属公司长期稳固、互利共赢合作关系的延续与体现。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基于此项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定价符合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无不利影响;本次对新活素、依姆多及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实际,有利于促进销售,我们同意此项日常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康哲药业下属公司就如下事项存在日常关联交易: 本公司授权康哲药业下属公司作为产品新活素在全球市场全部领域的独家总推广商,作为产品依姆多在中国市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香港、澳门及台湾之外的地区)全部领域的独家总推广商,独家负责授权产品新活素、依姆多的市场推广及相关市场管理工作。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含税) ■ 完成情况说明: 1、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原因:本公司支付给康哲药业下属公司的推广费用是按照产品销售收入乘以固定的推广费用比例计算的,年初预计的产品销售收入会受到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影响,不确定性较大。 2、2025年度康哲药业下属公司对新活素、依姆多(中国)推广销售实际完成29.37亿元(含税),超额完成了双方协议约定的推广保证销售额28亿元(含税)。 3、根据双方协议,康哲药业下属公司作为产品新活素和依姆多的独家总推广商,独家负责授权产品新活素、依姆多的市场推广及相关市场管理工作;我公司向康哲药业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500万元(含税)/年的辅助支持,具体由双方经营管理层落实,并根据实际发生据实结算。2025年度,未发生辅助支持金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6年度,为了产品销售收入的继续提升,双方协商确定: 1、本公司继续授权康哲药业下属公司作为产品新活素在全球市场全部领域的独家总推广商,作为产品依姆多在中国市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香港、澳门及台湾之外的地区)全部领域的独家总推广商,独家负责授权产品新活素、依姆多的市场推广及相关市场管理工作;授权康哲药业下属公司作为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院外渠道市场)在中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香港、澳门及台湾之外的区域)院外渠道市场领域的独家总推广商,独家负责产品在院外渠道推广服务工作。 根据2025年度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如下(单位:人民币,含税): ■ 为了保证公司产品销售的整体稳定发展,同时便于统一考核,2026年度康哲药业下属公司对新活素、依姆多(中国)、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院外渠道市场)推广保证销售额为28亿元(含税)。 2、康哲药业下属公司作为产品新活素和依姆多的独家总推广商,独家负责授权产品新活素、依姆多的市场推广及相关市场管理工作。我公司为整合优势资源,将向康哲药业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500万元(含税)/年的辅助支持,具体由双方经营管理层落实并据实结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康哲药业控股有限公司(China Medical System Holdings Limited) 1、关联方介绍 康哲药业控股有限公司(China Medical System Holdings Limited) 公司类型:Exempted Company (获豁免公司);注册办事处: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公司总部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香港北角英皇道510号港运大厦21楼2106室;中国主要联络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座6-8楼;集团总裁:林刚;法定股本:100,000,000美元;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8日;主要业务:控股公司,链接医药创新与商业化,把控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开放式平台型企业,致力于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尚未满足的医疗需求;控股股东:Treasure Sea Limited(由林刚全资拥有的英属维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其于2025年12月31日持有康哲药业全部已发行股本47.86%的股份)。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康哲药业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8,047,790,000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644,682,000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403,108,000元;2024年康哲药业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468,990,00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13,080,000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西藏康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林刚累计持有本公司122,813,053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322,319,196股的38.10%;上述公司及西藏康哲药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羽获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康哲药业下属控股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近年来,本公司与康哲药业下属公司就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推广进行合作,得益于康哲药业下属公司专业的销售推广团队,本公司总体销售业绩较好。康哲药业下属公司就上述产品的推广向本公司支付了3000万元保证金,作为履约保障;康哲药业按协议约定完成了推广保证销售额。 我公司与康哲药业下属公司的合作,有利于公司销售的增长,能够保证公司利益。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协议双方: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康哲药业下属公司西藏康哲药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羽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协议标的:乙方独家负责本公司产品新活素、依姆多的市场推广及相关市场管理工作;独家负责产品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在院外渠道的推广服务工作。 2、产品 (1)注射用重组人脑利钠肽(商品名:新活素) 产品规格:现有规格、剂型(注射剂0.5mg/支)及未来新增规格、剂型。 (2)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商品名:依姆多) 产品规格:现有规格、剂型(片剂30mg*7片/盒、60mg*7片/盒)及未来新增规格、剂型。 (3)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 产品规格:20ml、30ml、45ml以及双方后续约定的其他规格或剂型。 3、推广区域:新活素一一全球市场,依姆多、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一一中国市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香港、澳门及台湾之外的地区)。 4、推广领域:新活素、依姆多一一全部领域为处方药领域、非处方药(OTC)领域、食品领域以及其他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可以将产品进行上市销售的全领域;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一一院外渠道市场,指等级医院以外的所有药品销售与流通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零售药店、全部的医药电商平台。 5、推广服务 (1)市场推广:乙方独家全面负责产品相关市场的市场推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产品品牌建设、进行产品专业化学术推广活动等,市场推广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市场管理:由乙方协助甲方进行授权区域内的市场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公司/医院管理、招投标等政府事务管理等工作。招投标决策由甲方自主决定。 6、推广费用与支付方式 (1)推广费用 A、新活素: 甲方按照新活素产品销售额的53%(含税)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新活素产品的推广费用;同时按照不超过新活素产品销售额的0.5%(含税)的额度设立奖励基金,用于乙方就新活素产品开发新医院以及开展医保、药学、临床相关的学术推广会议。 B、依姆多: 甲方按照依姆多产品销售额的18%(含税)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依姆多产品的推广费用。如依姆多60mg*7片/盒产品的每个自然年度销售量超过750万盒的,甲方同意按超过部分的依姆多销售额的 18 %(含税)向乙方追加支付推广费用。依姆多30mg*7片/盒产品的销售量按60mg*7片/盒产品的0.5倍折算后计入60mg*7片/盒产品的销售量。 产品销售额指甲方(含甲方委托生产企业)向包含但不限于商业公司或/和医院销售产品的开票金额(开票金额是指含税金额,下文同)。 C、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产品推广费用包括下述两项: ①乙方为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人力成本费用和运维费用:本协议基础有效期内每季度为112.15万元人民币(每年度合计448.6万元人民币);本协议的续期有效期内的人力成本费用和运维费用由双方后续协商; ②甲方产品在授权市场的产品销售额(含税)的8%。 即,每季度的推广费用(含税价)=(产品销售额×8%)+112.15万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 A、新活素、依姆多: ①每年第3个月的20日前结算支付第1个月的推广费,第4个月的20日前结算支付第2个月的推广费,以此类推。 ②奖励基金按月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合规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奖励金。 B、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按季度结算和支付。 7、推广保证销售额 (1)乙方的市场推广工作确保甲方产品2026年度销售额(含税)达到28亿元。 以上推广保证销售额是以甲方(含甲方委托生产企业)向包含但不限于商业公司/医院销售产品的含税开票金额计算。 (2)保证销售额调整机制:因国家政策变更影响、市场上出现相同或类似化学结构且治疗适应症近似的产品、双方协商一致对市场重新划分和调整、甲方自身原因影响等情况下,可协商相应下调推广保证销售额。 8、保证金及差额补偿 A、新活素、依姆多: (1)保证金: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3000万元。 (2)增量奖励和差额补偿标准: 若乙方就推广保证销售额的实际完成额超过了当年度的推广保证销售额,则超过部分(“超额量”)可以累加到下一年度的完成量中,依此类推。协议期限内,若乙方当年度超额量减去上一年度差额量后仍有盈余的,经双方协商后对于盈余部分甲方给予乙方一定奖励,具体由双方另行约定。 若乙方单个年度推广保证销售额的实际完成额加上上一年度超额量(“任务完成额”)后,仍小于当年度推广保证销售额的百分之七十(70%)(不含70%),甲方有权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协议;若乙方单个年度的任务完成额大于等于当年度推广保证销售额的百分之九十(90%)时,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差额补偿金,也不需向甲方承担任何与推广保证销售额相关的责任。 ①若某个年度的任务完成额大于等于当年度推广保证销售额的百分之七十(70%)但小于百分之八十(80%)(不含80%)时,乙方按(当年度推广保证销售额的80%-当年度任务完成额)×12%+(当年度推广保证销售额的90%-当年度推广保证销售额的80%)×6%的标准向甲方进行补偿; ②若某个年度的任务完成额大于等于当年度推广保证销售额的百分之八十(80%)但小于百分之九十(90%)(不含90%)时,乙方按(当年度推广保证销售额的90%-当年度任务完成额)×6%的标准向甲方进行补偿。 B、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的增量奖励和差额补偿标准另行约定。 9、协议有效期 新活素、依姆多:协议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法定程序(如有)批准,本协议自动延期三年至2030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内2027年度及本协议延期后的推广保证销售额双方另行协商。双方一致同意2028年1月1日至法定程序(如有)批准前的业务合作适用本协议,或双方另行协商。 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本协议有效期包括基础有效期和续期有效期。基础有效期是指:2026年4月1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续期有效期是指:基础有效期到期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法定程序(如有)批准,本协议自动续期3年至2031年3月31日。 10、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其同属集团内的其他公司转让本协议约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但应在转让后书面通知其他各方该转让事宜。 11、为了产品更好的发展,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市场优化安排进行重新划分和调整,具体事项授权经营管理层处理。 12、新活素、依姆多辅助支持 乙方作为产品新活素和依姆多的独家总推广商,独家负责授权产品新活素、依姆多的市场推广及相关市场管理工作。甲方同意整合其优势资源,将向乙方提供不超过500万元(含税)/年的辅助支持。具体由双方经营管理层落实,并根据实际发生据实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于新活素、依姆多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我公司与康哲药业下属公司长期合作的延续,其具备充分的业务必要性与商业合理性。康哲药业下属公司已为上述产品建立了成熟、专业且覆盖面广的药品学术推广及商业化渠道,是确保产品市场价值持续实现的重要保障。 2026年,拟新增的关于产品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该产品业务运营的实际需要。康哲药业下属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具备显著的渠道优势与专业推广能力,能够为该产品快速拓展院外渠道市场、服务更多患者提供有力支持。 康哲药业下属公司就上述产品新活素、依姆多的推广向本公司支付保证金3000万元,以确保其完成约定的推广保证销售额。 关于推广费用结算时间:新活素、依姆多每年第3个月的20日前结算支付第1个月的推广费,第4个月的20日前结算支付第2个月的推广费,以此类推;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按季度结算和支付。上述结算时间和方式安排合理。 上述关联交易是双方长期稳固、互利共赢合作关系的体现,双方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该等合作有利于充分整合双方优势资源,保障公司核心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与销售稳定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分析: 2025年度,上述产品新活素、依姆多(国内)全部由本公司自行销售,康哲药业下属公司负责推广,由其负责推广的产品销售收入占公司全年销售收入的比例约为87.30%。同时新活素、依姆多也是康哲药业下属公司现有产品组合中的重点产品,双方互为依赖关系,合作有利于双方各自发挥优势。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持续通过不断引进适合公司销售的产品,丰富产品管线,拓展非关联业务,构筑更为多元和均衡的收入结构,全面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与业务独立性。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6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3日 至2026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26年3月 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8项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第8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西藏康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其资金来源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刚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董秘办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信函和传真时间为准,请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 3、登记时间:2026年4月9日9:00-17:30 4、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刘岚 联系电话:(028)86653915 传 真:(028)86660740 电子邮箱:zqb@xzyy.cn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0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28日以电邮和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11日在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达彬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4、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7、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郭远东、马列一、吴三燕、李玉芳回避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已经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8、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9、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 10、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及摘要。 11、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1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对外担保制度》。 13、关于制定《反舞弊、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反舞弊、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14、董事会提议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述第1、2、3、4、6、7、8、9、12项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 ,该治理机构名称为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副董事长、总经理任副组长,董秘办负责具体工作牵头,各业务版块分管领导负责安排任务沟通和落实。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会议及电子文档,年度一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__√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说明:除上述议题外,其余议题: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利用、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能源利用、利益相关方沟通、循环经济、尽职调查、反不正当竞争、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公司均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第七条规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披露或说明(具体内容详见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4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购买有保本约定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 投资金额: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含32亿元)。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进行的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本金不存在损失的风险,但收益不确定;保本产品不排除存在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等风险的情况,具体的风险因素因购买不同的产品种类而不同,公司将按照规定持续披露本项目的实施情况。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率,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按照《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以获得较好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2026年度,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用于进行现金管理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含32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进行的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且交易对象仅限于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规定的金融机构以及国家主管行政机关批准的其他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本金不存在损失的风险,但收益不确定。 (五)投资期限 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管控措施 公司拟进行的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本金不存在损失的风险,但收益不确定;保本产品不排除存在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等风险的情况,具体的风险因素因购买不同的产品种类而不同,公司将按照规定持续披露本项目的实施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进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聘请的专业会计师审计机构亦会对相关理财情况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及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核算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公司代码:600211 公司简称:西藏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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