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腾机器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智行创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弘源祥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村扬帆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拟通过协议转让及部分要约的方式取得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控制权。2025年12月12日,上市公司披露了七腾机器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以七腾机器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受让上市公司29.99%股份完成为前提,七腾机器人拟通过部分要约收购方式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并就要约收购事项作出了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距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已满90日,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七腾机器人就本次要约收购的工作进展情况说明如下:2025年12月15日,七腾机器人已将要约收购保证金合计112,444,416元(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104号),具体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收购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七腾机器人及上市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协议转让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等工作。待上述工作完成后,七腾机器人将尽快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收购要约尚未生效,具有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后续公告。 特此说明。 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