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郭信平先生持有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64,448,2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21%),其本人及实控的郑州航空港区友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合科技”)与公司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区兴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慧电子”)存在债务及其他诉讼纠纷,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存在全部或部分被司法处置暨被动减持的风险。 2、股东双方涉及的相关诉讼已出具一审判决书,最终诉讼结果尚未确定。因此,具体减持数量、方式、期间、价格、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尚需根据司法部门的最终判决执行。控股股东兴慧电子存在通过司法处置取得部分公司股份的可能。 3、郭信平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任职。初步预判,本次可能发生的司法处置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郭信平先生本人及其实控的友合科技分别与控股股东兴慧电子发生债务纠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两起诉讼案件出具一审判决书,判令郭信平先生及友合科技向兴慧电子偿还相关债务,两起案件合计债务金额为33.46亿元,利息及违约金合计14.17亿元(利息及违约金视实际清偿日变动)。 截至本公告日,郭信平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已被兴慧电子申请首轮司法冻结,如后续判决生效后郭信平先生未及时履行偿债义务,兴慧电子将有权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能导致郭信平先生所持公司164,448,258股股份面临被动减持的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可能发生的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可能发生的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可能发生的司法处置属于被动减持,具体减持数量、方式、期间、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最终的股票受让方亦尚未确定。控股股东兴慧电子存在通过司法处置取得部分公司股份的可能。 (二)郭信平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任职。初步预判,本次可能发生的司法处置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相关诉讼判决书尚未生效,相关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最终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豫01民初1319号); 2、《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豫01民初1320号)。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