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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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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为“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6.5%”,即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3,148,561,102.73元为基数,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3,448,662,715.90元,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9.53%,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不予解锁。第二期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243.75万股股份由公司按6.13元/股进行回购并注销,拟回购资金总额为14,941,875元,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单位:股
  ■
  注: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披露《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00,181股股份予以注销,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暂未办理注销手续。上表中注销股份数量为员工持股计划拟注销数量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拟注销数量的合计数,即2,637,681股。股本结构实际情况应以回购注销事项全部办理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未解锁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未解锁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一致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的有关规定,将业绩未达标尚未解锁份额对应的243.75万股股份,按6.13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5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味食品”)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5)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00万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28,596,49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9,999,987.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309,996.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1,689,990.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XYZH/2020CDA40010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11月13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7219294206)。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食品/调味品产业化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天味食品调味品产业化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天味食品调味品产业化项目”已终止并使用部分变更募集资金向“食品、调味品产业化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增资,新增“营销服务网络及数字化升级建设项目”“双流生产基地综合技改建设项目”及“家园生产基地综合技改建设项目”。
  2023年1月12日,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四川天味家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味家园”)、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区支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天味家园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2857501040009137)“仅用于甲方二家园生产基地综合技改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拟新增全资子公司四川天味和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味和园”)作为2020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食品、调味品产业化生产基地扩建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及数字化升级建设项目”“双流生产基地综合技改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对天味和园增资20,236.30万元以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调整“营销服务网络及数字化升级建设项目”“双流生产基地综合技改建设项目”“家园生产基地综合技改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2月调整为2027年12月。
  2026年1月20日,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天味和园、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天味和园在该行开设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119942516130、119942516833、128042501988)“仅用于甲方二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3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2,700,000,000元,累计到期赎回理财产品2,805,000,000元,年末尚未到期赎回理财产品1,135,000,000元,累计理财收益为25,906,458.93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不适用。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味食品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味食品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天味食品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2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2026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暨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基于对行业与公司长期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稳健的经营基本盘,为更好地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坚持立足长远、共享发展的原则,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及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满足未来战略布局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致力于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
  二、本规划主要内容
  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2026-2028年度,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80%。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当年盈利情况及资金状况,在条件合适时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本规划决策程序
  本规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本规划调整机制
  如有关法规政策、内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需要等因素发生变化,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董事会可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六、本规划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暨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本规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1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推动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根据行动方案内容,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的议案》,现将2025年行动方案执行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调味品主航道,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2025年,面对外部环境不确定性、激烈的行业竞争及消费市场的结构性变化,公司始终锚定复合调味品核心赛道,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坚持内生增长与外延拓展并举,持续夯实经营基础、提升经营质量,全方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深耕B端和C端业务,C端持续精耕渠道布局,深化大区自主经营机制,创新营销模式实现从“卖产品”到“卖解决方案”的价值升级,同时将战略大单品打造与储备作为增长核心;B端聚焦优势品类并深挖存量需求,积极拓展新品类、新场景,着力构建极致成本管控与产品创新两大核心能力。公司持续深化外延增长战略,以“赋能型控股投资”模式开展并购整合,搭建平台化投后管理体系,推动子公司与集团主业协同发展,形成多品牌、多品类互补的发展格局。
  此外,公司通过全链路降本增效、供应链提质增效等举措,持续优化内部运营管理,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筑牢根基,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强化创新驱动,培育新质生产力
  2025年,公司锚定高质量发展方向,持续强化创新能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为经营发展注入强劲内生动力,筑牢企业核心竞争壁垒。
  在研发领域,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秉持系统化创新理念,从风味、口感、健康性等多维度打磨产品竞争力,通过竞品分析、消费者需求洞察推进产品风味持续升级,进一步巩固核心产品市场优势。同时在核心技术领域实现多重突破,模块化技术完成从原料依赖到风味自主设计的关键跨越,可控发酵技术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原料创新方面构建数字化评价体系,落地特色产地鉴定模型与绿色原料种植基地,成功切入健康调味新赛道,从原料、工艺到产品形成全链条创新体系,多维度筑牢产品技术壁垒。
  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公司迈入战略赋能新阶段,完成营销一体化顶层设计,搭建复合调味品行业首个直连终端的物码中台,实现产品全链路溯源与数据化管理,推动营销业务向精准化运营转型。聚焦生产运营核心环节推进数字化改造,通过智能化系统落地实现生产效率提升、运营流程优化与管理成本降低,降本增效成效显著。同时,公司沉淀形成标准化数字化项目管理方法,搭建集团化运营支撑体系,推动各业务单元、子公司实现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与管理协同,实现组织能力与业务价值同步提升。
  公司以创新全面赋能生产、营销、管理全链路,让创新成为经营质量提升的核心抓手,为公司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一)持续优化股东回报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保证经营稳健的前提下,现金分红政策始终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自上市以来每年坚持现金分红,2022年-2024年累计分红12.50亿元,占三年平均净利润的263.52%。
  公司已制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581,941,451.30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支付现金对价16,445,498.20元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因此,(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以上述两种方式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98,386,949.5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5.03%。
  (二)积极实施股份回购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2025年累计回购股份139.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306%,支付回购金额16,445,498.20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始终坚信良好的股东沟通以及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既能增进股东对公司的价值认同,更是公司长期良性发展的必要保障。
  2025年,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积极通过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如常态化的业绩说明会、股东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及邮箱、投资者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确保将公司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传递给全体股东,充分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五、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健全完善符合监管要求的治理体系和内控制度,高度重视治理效能的持续提升,聚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通过强化日常沟通机制、保障独立董事规范履职、借助外部审计监督力量等方式,持续加强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的监督与约束,确保相关决策与操作合法合规、风险可控,提高公司治理透明度。
  2025年,公司持续推进治理机制建设。为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公司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完成了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着力强化制度间的衔接配套,完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机制,保障审计委员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能,促进独立董事独立、公正履职,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本年度公司在董事会下设ESG委员会并制定《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负责领导全公司ESG管理体系搭建与落地,形成“决策一管理一执行”的多层次ESG管理体系,将可持续发展融入到公司的经营理念中,积极开展ESG管理,并将ESG作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内容。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通过规范运营管理、优化决策机制、加强股东权益保护、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及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等举措,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评估报告是基于行动方案现阶段的实施情况而作出的判断及评估,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或法律法规调整、国内外市场宏观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行动方案及本评估报告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ESG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每年由ESG委员会复盘全年环境、社会、治理绩效,对标目标、披露差距并向董事会汇报。□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由ESG委员会组织开展尽职调查与可持续发展风险识别工作,建立起覆盖就业、劳资关系、人权、透明度、环境、反腐败、气候变化、技术、商业诚信、可持续供应链等领域的动态监测机制,推动可持续发展目标与业务深度融合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公司邀请可持续发展领域专家及利益相关方对议题重要性程度进行问卷填写,并结合内部员工对议题重要性程度的评价,分别从财务重要性和影响重要性两个方面对议题开展重要性评估并得到议题重要性评估结果。根据议题重要性分析结果,以下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但均在报告中正常披露:
  1、平等对待中小企业
  2、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
  3、创新驱动
  4、循环经济
  5、尽职调查
  6、乡村振兴
  7、反不正当竞争
  8、利益相关方沟通
  除此之外,本公司主营业务不涉及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等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未开展需伦理审查的技术研发与应用活动,因此本期ESG报告无科技伦理相关事项需披露。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5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未解锁股份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现将具体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
  除上述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和内容不变。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制定情况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反贿赂及反腐败、反洗钱及经济制裁合规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7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0-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10、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董事、高管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详见附件1)及前述文件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天味食品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五)登记时间:2026年4月7日(9:00-16: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六)登记地点: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七)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
  联系人:李燕桥、刘索
  联系电话:028-82808166
  电子邮件:dsh@teway.cn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0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芳女士,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关毅先生,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侯黎明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谢芳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关毅先生、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侯黎明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2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86万元,内控审计收费为16万元。按照上述定价原则,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过程中,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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