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说明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上市规则》等香港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订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拟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备案等事宜。若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修订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或其附件议事规则的,拟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将该等修订纳入到《公司章程(草案)》及/或其附件中(如适用)。 《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治理制度(草案)在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公司现行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即同时自动失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及相应治理制度继续有效。 二、关于修订和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上市规则》等香港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并与经修订的拟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后适用)相衔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制定、修订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内部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其中第1-2项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第3-12项制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的上述内部治理制度将继续适用。同时,为保守公司秘密和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上述制定或修订的部分治理制度草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附件 《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 ■ ■ ■ ■ ■ ■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4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回避表决的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公司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议案1-6、8-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议案11、12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议案11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四名,议案12选举独立董事三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12为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表决。 5、议案14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6、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3月26日9:30-11:30,13:00-17:00 2、登记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中鼎国际一栋二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5、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皑、尚姝博 联系电话:028-86748930 传 真:028-80741011 电子邮箱:002946@newhope.cn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邮政编码:610023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7、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3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46”,投票简称为“新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3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3月2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3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