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仲裁事项 (一)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上一期诉讼公告披露日至今,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案件共计191件,涉案金额总计为人民币719,535,261.4元,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年年报数据)的1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共计29件,涉案金额为人民币243,923,546.54元;作为被告(含第三人)的案件共计162件,涉案金额为人民币475,611,714.86元。 1.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 2.相关重大案件详细内容 (1)案件名称: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与上海信得天达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 申请人: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上海信得天达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案件标的额:85,218,900.25元 仲裁请求: ①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的《国富光启外冈物联网数据智能产业园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合同》及四份补充协议; ②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75,781,025.9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75,781,025.98元为基数,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4年2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12月1日为4,432,874.27元); ③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5,000,000元(以75,781,025.98元为基数,自2024年2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合同约定不超过500万元,故为500万元); ④裁决申请人就案涉工程拍卖或折价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⑤裁决本案仲裁费、保全费5,000元、保全担保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以上金额暂计85,218,900.25元) 仲裁主张: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国富光启外冈物联网数据智能产业园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合同》后,申请人按约履行施工义务。2024年1月14日,双方签署结算书,后被申请人拖延付款,故引发纠纷。 案件进展:仲裁中。 (2)案件名称:上海商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诉长江云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上海商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长江云通有限公司 案件标的额:54,541,082.60元 诉讼请求: ①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到期货款37,500,209.14元; ②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6,558,197.65元; ③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逾期付款导致的实际损失232,675.81元; ④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250,000.00元; ⑤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以上金额暂合计54,541,082.60元。) 起诉主张: 原、被告签订案涉合同后,原告依约向被告履行供货义务。后案涉项目经验收合格后,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项,故引发纠纷。 案件进展:一审中。 (二)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更新情况 ■ ■ ■ ■ ■ ■ ■ ■ ■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结案或正在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已安排法务团队积极应对上述案件,并按照监管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起诉状》《仲裁申请书》《上诉状》; 2.《受理通知书》《传票》; 3.《判决书》《裁决书》《裁定书》; 4.《撤诉申请书》《撤诉裁定》; 5.《执行终本裁定》等。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