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天泓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重庆”)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天泓药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泓销售”)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在上述审议的授信额度内,天泓销售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简称“重庆银行垫江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500万元。公司为天泓销售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同时,天圣重庆为天泓销售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变更抵押物的具体情况 为优化融资方案以及满足重庆银行垫江支行授信业务的要求,经与重庆银行垫江支行协商一致后,公司将上述为天泓销售提供担保的抵押物由公司名下位于重庆北部新区湖影街9号8栋的房产变更为公司名下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博才路5号3幢的房产。除变更抵押物外,该笔贷款其他事项保持不变,变更前及变更后抵押物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变更抵押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抵押物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不涉及新增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