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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16 |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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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11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公司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陈朝辉;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88人,代表股份396,631,7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41,809,597股的53.4681%。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386,907,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57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87人,代表股份9,724,2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109%。 (3)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887人,代表股份9,724,2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109%。 2.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关联股东回避对关联议案的表决;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248,5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406%;反对股份2,258,3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235%;弃权股份217,4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248,5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406%;反对股份2,258,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235%;弃权股份217,4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59%。 本项议案为关联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已通过。 2.《关于2026年度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贸易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香港海衡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93,992,3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45%;反对股份2,413,9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86%;弃权股份225,5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084,8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573%;反对股份2,413,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236%;弃权股份225,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92%。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黄臻臻律师、邢志华律师列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记录;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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