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6年3月10日,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发展”)的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新能发展于2026年2月10日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截至2026年3月9日合计减持21,494,200股,减持比例为0.8939%。新能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77.85%下降至76.95%(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