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裁定;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孙公司湘电(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被告。 ● 涉案的金额:3193.125179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针对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国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湘电(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上海国贸”)与深圳前海中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前海”)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公司已于2025年2月26日公告的《关于公司之子公司、孙公司涉及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013)进行了披露。 2026年3月10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邮寄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二、诉讼裁定情况 福田法院经过庭审,依法裁定驳回原告深圳前海的起诉。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披露日,该案件一审已裁定,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