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6年3月11日起增加长城证券为银华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港股高股息ETF,基金代码:159302)、银华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恒指港股通ETF银华,基金代码:159318)、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港股消费ETF银华,基金代码:159735)、银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港股医药ETF银华,基金代码:159776)、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新经济ETF银华,基金代码:159822)、银华中证油气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油气资源,扩位证券简称:油气ETF银华,基金代码:563150)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