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2026-003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换届暨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要求,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8名(包括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4名。 经公司股东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姜青松先生、李飚先生、田立先生、曾庆华先生、华忠富先生、吴勇刚先生及邬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张广宁先生、赵清野先生、刘晓晶女士、齐宁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赵清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新任董事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将分成《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两个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一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 姜青松,男,1969年4月生人,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先后担任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厂长、党委委员;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 李飚,男,1969年6月生人,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沈阳市经协总公司沈阳食品贸易中心部门经理,辽宁国发集团公司职员,沈阳产权交易中心职员,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证券处处长、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企划部部长、副总裁、党委委员、国际经济技术分公司经理,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辽宁省沈阳煤业集团资本运营部部长、副总经济师等职。现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 田立,男,1967年11月生人,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先后担任湖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脱硫工程部副总经理、环保分公司副总经理、总承包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兼北京中光电力设备公司总经理;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分公司总经理;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电海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4. 曾庆华,男,1967年12月生人,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贵州华电桐梓(遵义)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火电产业部主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 华忠富,男,1967年5月生人,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燃料管理部副主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营审计处副处长、处长、质量管理处处长,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及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 吴勇刚,男,1974年9月生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山西国际电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北京国电京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主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项目开发一处处长,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等职务。 7.邬迪,男,1966年8月生人,大学本科学历。曾先后任沈阳市于洪区土地管理局工作人员、沈阳市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沈阳市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张广宁,男,1972年12月生人,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先后任沈阳市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部门经理,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管理总部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东软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东软飞利浦医疗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总监、董事会秘书,东软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辽宁东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东软云科技有限公司高级战略顾问,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 赵清野,男,1982年1月生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先后任上海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沈阳天勤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小企业资本运作服务部经理,沈阳大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北京景安云信科技有限公司CFO等职务。现任辽宁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股东、监事,辽宁帮众汽车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0. 刘晓晶,女,1981年10月生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先后任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律师、辽宁惠安康宇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辽宁华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1. 齐宁,女,1980年7月生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东北大学法学专业教师,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飚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以上关联关系外,李飚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姜青松、田立、曾庆华、华忠富、吴勇刚、邬迪、张广宁、赵清野、刘晓晶、齐宁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2026-004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治理相关的18项制度进行了修订。 ■ 其中,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办法》《财务会计制度》《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及《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仅变更公司名称。 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全文于2026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2026-002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姜青松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5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换届暨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提名姜青松先生、李飚先生、田立先生、曾庆华先生、华忠富先生、吴勇刚先生及邬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广宁先生、赵清野先生、刘晓晶女士、齐宁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赵清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因股东会累积投票选举新任董事需要,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将拆分成《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26-003号《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同意《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其中《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治理相关的18项制度进行了修订。 详见公司临2026-004号《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三)同意《关于审议〈经营管理事项议事决策权责清单〉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事项议事决策权责清单》(原《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决策权责清单》)。 (四)同意《关于审议领导人员(含高阶人员)2025年专项绩效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领导人员(含高阶人员)2025年专项绩效分配方案。 (五)同意《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党建工作部(群团工作部)更名为党建工作部,设立工会办公室,原党建工作部(群团工作部)中工会相关职责调整到工会办公室。 (六)同意《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上午10时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公司临2026-005号《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2026-005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6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6日 至2026年3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26年3月11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原件;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股票账户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3月23日一2026年3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异地股东可于2026年3月26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3号泰宸商务大厦B座23层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办法 联 系 人:马佳 联系电话:024-83996040 传 真:024-83996039 邮 编:110006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