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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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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三力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6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2025年10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共注销872,0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注销后股本变更为408,930,216股,目前暂未完成工商变更。 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待注销限制性股票240,000股,上述注销事宜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408,930,216股变更为408,690,21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8,930,216元变更为人民币408,690,216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3、联系人:鞠灵珂 4、联系电话:0851-38113395 5、传真:0851-38113572 电子邮箱:julk@gz-sanli.com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三力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4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3月9日,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3月3日以书面及通讯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无列席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冯由超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共计40,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三力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5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0,000股 ● 调整后的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16元/股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冯由超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共计40,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0月0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制定〈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2024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2024年10月0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世贵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于2024年10月19日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4、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10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9)。 6、2024年11月0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2024年12月0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8、2024年12月06日,公司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公司于2024年12月0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11月08日,限制性股票过户登记日为2024年12月04日。 9、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3月29日,公司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以及《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10、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0,000股。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以及《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11、2025年10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激励对象欧阳志强先生、谷吉杨先生、王迅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注销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12、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汤建锋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00股。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目前尚未回购注销。2025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以及《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13、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冯由超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000股。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等情况离开公司,自情况发生之日起,激励对象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予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原激励对象冯由超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000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中的“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的股份登记期间内,贵州三力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及“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的股份登记期间内,贵州三力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派息后,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P=7.50-0.34=7.16元/股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0.34元现金红利。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037)。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为7.16元/股。本次预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400.00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三、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后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回购并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拟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等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所涉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因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所涉的减资事宜。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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