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7日和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2025-028、2025-045)。 近日,公司收到众华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审计项目合伙人变更情况 众华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钟美玲女士为项目合伙人。由于众华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张世盛先生接替钟美玲女士作为项目合伙人,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为张世盛先生。 二、变更后项目合伙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世盛,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世盛先生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张世盛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张世盛先生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