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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精细化工行业,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材料、日化材料及特种化学品。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1、锂离子电池材料业务 公司生产的锂离子电池材料主要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以及锂电池用胶,均为锂离子电池关键原材料。同时,围绕主要产品,公司还配套布局电解液和磷酸铁锂关键原料的生产能力,包括六氟磷酸锂、新型电解质、添加剂、磷酸铁、碳酸锂加工以及锂辉石精矿等。电解液和正极材料磷酸铁锂及锂电池用胶用于生产锂离子电池及其模组,锂离子电池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和消费电子产品领域均有广泛应用。 同时,公司战略布局了锂离子电池材料循环再生业务,旨在通过开展电池回收、电池材料循环业务,增加低碳、低能耗、低成本原材料的供给,同时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目前公司已实现锂电池回收及锂材料深加工项目规模化量产,支撑公司电池材料产品的减碳与绿色化。 此外,新技术和新材料方面,公司也同步布局了钠离子电池材料、固态电池电解质及相关材料、轻量化材料等新一代电池材料,其中部分产品已形成规模化生产和销售。 2、日化材料及特种化学品业务 公司生产的日化材料及特种化学品主要有表面活性剂、硅油、水溶性聚合物、阳离子调理剂、有机硅及橡胶助剂材料等系列产品,其中,日化材料下游产品应用为个人护理品,包括洗发水、护发素、沐浴露、洗手液、消毒杀菌产品、护肤品等;同时,日化材料还广泛应用于日常家居、衣物的清洁及护理领域,下游产品应用包括卫浴、厨房等硬表面用清洁剂、皮革护理蜡和洗衣液等;特种化学品主要应用于工业领域,公司的产品及应用技术为造纸、建筑、农药、油田、有机硅制品、橡塑和印染等领域提供创新的解决方案。 (二)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 1、经营模式 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和解决方案服务的,集中多元化经营的精细化工企业。公司目前主营业务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并提供产品技术服务及解决方案。在生产上,公司通过以销定产的方式进行。采购方式上,公司以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所需的原料、设备均通过公司集中采购。 2、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锂电池材料下游应用领域为锂离子电池产品,市场应用于动力、储能和消费电子领域产品等,其中,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是锂离子电池及其上游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储能领域随着风光电站、电网储能及家庭储能的发展,近年来需求增长速度加快,已经成为锂电池需求的重要驱动市场。公司日化材料及特种化学品业务下游市场包括日用化学品市场和特定工业领域市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国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的增长,追求美好及高品质生活的愿望推动个人护理品及日化品的消费持续增长。在特定工业领域的产品及技术应用,主要为工业领域内创新产品性能的突破、成本和环保等因素的提升提供专用化学品和解决方案,具有较好的增长空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3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腾威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3月6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腾威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收购徐金富先生等4位自然人及上海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莞市腾威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腾威”)85%股权,经双方协商确认,以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交易对价为人民币38,250万元。该股权收购已经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81)。 东莞腾威于2023年3月6日已完成工商变更,自2023年3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二、 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公司与邬全生、徐金富、上海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中胜、潘国忠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方对东莞腾威2023至2025年度业绩作出承诺,东莞腾威2023年至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900万元、5,500万元、6,200万元,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6,600万元人民币。前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准。 如果东莞腾威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经审计确定的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之和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之和,转让方承诺按如下约定每年向受让方进行现金补偿: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之和-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之和)/业绩承诺期间承诺净利润总额*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如发生前述业绩承诺补偿情形的,公司有权在东莞腾威承诺期间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0日内向转让方发出业绩承诺补偿的书面通知。转让方应在接到公司书面通知后10日内无条件将业绩承诺补偿金支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业绩承诺补偿金由转让方按照各自转让比例承担,并对此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三、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3月6日出具的《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东莞市腾威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110A001398号),东莞腾威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经审计的东莞腾威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92.2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266.90万元,高于2025年度承诺的净利润6,200万元。东莞腾威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转让方无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东莞市腾威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110A001398号)。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3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徐金富先生、徐三善先生、顾斌先生、韩恒先生四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沈洪涛女士、阮文红女士、赵建青先生、沙渝晨先生四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且本次提名已征得候选人同意。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沈洪涛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沈洪涛女士、赵建青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阮文红女士、沙渝晨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经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如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徐金富:1964年生,中国国籍,中国科学院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历任广州市道明化学有限公司经理,广州市天赐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徐金富先生持有公司698,668,092股股票,持股比例为34.3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徐三善先生, 1969年生,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浙江巨化股份电化厂机修车间技术员、副主任,浙江巨化股份氟聚厂建设科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2010年至2022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徐三善先生持有公司2,790,196股股票。徐三善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3、顾斌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历,会计师。历任湖北金龙泉啤酒集团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07年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顾斌先生持有公司3,130,774股股票。顾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4、韩恒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江南大学应用化学硕士研究生学历,PMP(国际项目管理师),2008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技术支持经理、大客户经理、国际业务部部长、市场发展部总监、正极基础材料事业部总经理、资源循环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分管证券事务部、法务部、投资发展部。 截至目前,韩恒先生持有公司485,200股股票。韩恒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沈洪涛女士,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黄埔海关关员,广东省人民政府科员、副主任科员,普华永道国际会计公司高级顾问,暨南大学会计学系讲师、副教授。曾任中稀有色(曾用名:广晟有色) 、粤电力、广百股份、融捷股份、越秀资本、海天味业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暨南大学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洪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阮文红女士,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山大学博士后、康奈尔大学(美国)高级访问学者。历任四川大学讲师、副教授;中山大学副教授。现任中山大学化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阮文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3、赵建青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南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系教授、博士生(硕士生)导师。现任广东优巨先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信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 赵建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4、沙渝晨先生,1963年生,中国香港人,北京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历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广东环球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广东三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沙渝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3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二)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2日,公司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12月30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对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总数由1,519.85万份调整为1,509.3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01人调整为893人,首次授予的权益总数由1,364.85万份调整为1,354.35万份,预留部分的权益总数不变。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完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五)2025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74元/份调整为16.64元/份;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12月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1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155万份。 授予日后鉴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01万份。因此,本次实际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311人,实际预留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为153.99万份。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完成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六)2026年3月6日,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1、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40%。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2024年12月30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5年12月29日届满。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 综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共有4,670,157份期权可行权。 三、本次期权行权的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2、股票期权简称:天赐JLC4 3、股票期权代码:037483 4、本次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800人 5、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4,670,157份 6、行权价格:16.59元/份 7、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8、期权行权期限:自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9日止 9、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10、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 ■ 四、关于本次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行权价格调整情况的说明 2025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74元/份调整为16.64元/份。 2026年3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5年度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64元/份调整为16.59元/份。 2、关于行权人数和数量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9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放弃认购的期权或最终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涉及1,211,800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进行注销;根据部门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16名激励对象第一次行权期业绩考核达标但系数不足1.0,根据系数比例,涉及235,643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综上,本次共涉及1,447,443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注销。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行权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2,033,891,587股增加至2,038,561,744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集中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集中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不会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八、超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履行行权程序,在本次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2、对于本次已离职和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等原因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按后续安排进行注销。 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成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十、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行权价格及行权激励对象人数和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37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二)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2日,公司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12月30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对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总数由1,519.85万份调整为1,509.3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01人调整为893人,首次授予的权益总数由1,364.85万份调整为1,354.35万份,预留部分的权益总数不变。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完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五)2025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74元/份调整为16.64元/份;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12月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1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155万份。 授予日后鉴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01万份。因此,本次实际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311人,实际预留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为153.99万份。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完成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六)2026年3月6日,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9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放弃认购的期权或最终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涉及1,211,800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进行注销;根据部门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16名激励对象第一次行权期业绩考核达标但系数不足1.0,根据系数比例,涉及235,643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综上,本次共涉及1,447,443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及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2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2025年特别分红。 一、特别分红预案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1,917,896.52元,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559,058,145.58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55,905,814.5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72,465,647.03元,扣除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291,842,276.45元,加上其他影响6,449,380.24 元,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790,225,081.8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特别分红预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2,033,891,58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8,495,76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特别分红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2,539,582.7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7%。 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特别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特别分红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未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本次特别分红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履行决策程序情况 董事会意见:公司2025年度特别分红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特别分红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是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3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6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了降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金额:拟开展的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审批程序:2026年3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获取一定投资收益,但具体交易中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等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了降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风险,在不影响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 2、交易金额 2026年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为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产成品相关的期货品种,如碳酸锂、棕榈油、铜等;交易场所为境内外合法的场内或场外交易场所。因场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活性、多样性等风险对冲优势,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开展部分场外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交易,与场内交易形成互补,进一步降低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4、交易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在具体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形势、利率及证券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市场行情变化较快,期货和衍生品市场价格波动与公司预期不一致时,公司的资金安全及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流动性风险:(1)市场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无法按现行市场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2)现金流动性风险。在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投入过大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及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时被强平的风险。 3、信用风险:由于交易对手或交易代理方不履行合约而导致的风险。场外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往往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而对手方的违约风险会直接影响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投资回报,造成一定的信用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操作风险:由于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公司在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信息,或发生其他内部控制不当等情形将可能导致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产生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6、法律风险: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风险。 四、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证券、期货及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交易业务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商品期货规范投资和控制风险起到了保证作用。 2、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时,将谨慎选择具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期货公司进行合作,以避免发生信用风险。 3、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机制,预先确定风险应对预案及决策机制,专人负责商品期货价格变化,及时评估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定期汇报。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得以及时启动并执行。 4、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思路与方案。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获取一定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和拟定额度内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已制定相关制度,对具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程序及后续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交易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真实、客观地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2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3月6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3亿美元(含3亿美元),有效期一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基于全球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前景,结合公司海外发展战略规划,为有效化解公司未来进出口业务及海外投融资等业务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结合目前外汇市场的变动趋势,公司拟适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增加汇兑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二、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 三、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相关授权 根据公司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3亿美元(含3亿美元),有效期一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授权公司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四、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的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不足而造成风险。 五、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内部报告等进行了规定。 2、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审计监察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并根据制度规定进行额度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同时,公司将根据风险控制报告及处理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六、 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真实、客观地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4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湖北天赐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前期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湖北天赐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前期工作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湖北天赐开展“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和开展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科学规划项目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开展项目立项、环评等一系列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公司将视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申报等前期工作的进度,结合项目建设的计划,待相关条件具备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后具体实施项目。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拟投项目概述 根据公司在锂离子电池材料方向的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通过天赐材料(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天赐”)在湖北宜昌建设新能源材料产业园,建设内容包括年产100万吨铁源及30万吨磷酸铁项目。 为了确保项目经过详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项目详细的实施计划和实施内容尚在统筹、协调和组织分析研究过程中;同时,为尽快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同意授权经营层具体开展年产100万吨铁源及30万吨磷酸铁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和开展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科学规划项目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开展项目立项、环评等一系列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公司将视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申报等前期工作的进度,结合项目建设的计划,待相关条件具备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后具体实施项目。 二、 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吨铁源及30万吨磷酸铁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天赐材料(湖北)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湖北宜昌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 4、项目投资金额:预计总投资不超过21亿元,具体投资金额将视本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申报等前期工作情况确定。 5、项目形成的产品规模: ■ 以上仅为公司初步预计的项目基本情况,不构成投资决策及承诺。具体的项 目投资建设情况以公司视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申报等前期工作的进度,结合项目 建设的计划,待相关条件具备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后披露的信息 为准。 三、 湖北天赐其他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 年 7 月 11 日发布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年产40万吨锂电池材料及10万吨锂电池回收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的公告》,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开展湖北天赐开展年产40 万吨锂电池材料及 10 万吨锂电池回收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截止目前,该项目仅进行了前期可行性研究及部分备案、环评等手续办理,未进行建设投入。 原计划该项目在湖北宜昌建设生产电解液及六氟磷酸锂等材料,根据公司的产能布局规划及原材料供应配套等综合评估,集团内其他厂区在成本条件上更具比较优势,经过公司审慎考虑,决定不开展该项目的进一步建设工作。 四、 项目实施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及政策风险 公司正极材料产品的下游行业主要是电池生产商,虽新能源汽车是未来的发展趋势,被长期看好,但如相关政策对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等行业的支持不及预期,将会对锂离子电池材料的市场需求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实施的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项目审批风险 本项目属于化工项目,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获得当地政府在环保和安全等方面的批准后方可建设。存在因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无法建设的风险。 3、运营风险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一方面存在项目逾期完工或试投产不顺利的风险,另一方面存在投资或营运成本费用的增加等,使项目经济效益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尽可能降低或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对本项目带来的影响,以保障项目能够顺利推进。 五、 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锂离子电池材料的战略布局,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正极材料产能布局,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有利于持续加强公司在本地供应、供货周期、质量保障等方面的优势,为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业务持续快速增长提供新的动力,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2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3月6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经营层与致同所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致同所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审挂牌公司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家 。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晶晶,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霞,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桑涛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桑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 诚信记录 陈晶晶、刘霞、桑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所处行业标准及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评估,并结合近几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情况,认为该所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3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赵经纬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赵经纬先生将与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赵经纬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23 (下转B03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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