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宝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科”)于近日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544001025,发证日期:2025年12月19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宝鹰建科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三年内(即2025年、2026年、2027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在2026年1月28日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6)时已考虑到宝鹰建科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本事项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影响。 宝鹰建科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对其技术研发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的肯定和鼓励,也是公司综合实力的体现,将有利于公司持续提升综合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