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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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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任连云港高等化工专科学校专任教师,现任宁波职业技术大学专任教师,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3997.SH)独立董事,双林股份有限公司(300100.SZ)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民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民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陈跃华:女,1970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2022年至今任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副会长,2020年6月至今任迪诺斯环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号:01452)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1月至今任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299)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跃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跃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2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所开展的,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原则,采购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较小,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邬建树先生、邬好年先生、吴伟锋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邬建树先生、邬好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关于预测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议案批准了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
  注:上述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具体以公司2025年年报披露为准。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出预计总额,且误差较小,在可接受范围内。主要原因是公司管理层充分考虑了2025年度的订单、实际生产经营需求,预估相对较准。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议案预计了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详情如下:
  ■
  注:公司与宁波高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邻水高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遂宁高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高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淮南高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柳州高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湖州高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高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增长23.53%,主要原因是预计公司业务随订单增加同步增加所致。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宁海县锦新包装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宁海县跃龙街道跃龙路16号
  法定代表人:邬新彩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经营;纸箱包装加工、橡塑制品、五金机械、五金工具制造、加工。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妹妹邬新彩控制的公司。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履行相关程序。
  2、名称:宁波拓普电器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聚海路9号1幢01号、2幢01号、3幢01号
  法定代表人:邬建树
  注册资本:765.72万美元
  经营范围:车用电子电器、汽车配件、塑胶制品、车用传感器的生产。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董事长、董事邬建树先生担任其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总裁王斌先生担任其董事。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履行相关程序。
  3、名称:宁海县中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科东路9号
  法定代表人:杜适千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模具、五金制品、汽车配件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事业部总裁吴伟锋姐夫杜适千持有其4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履行相关程序。
  4、名称:宁海县西店清清塑料厂
  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集义村5组
  经营者:吴亚赛
  经营范围:塑料件、五金件、电器配件制造、加工。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董事、事业部总裁吴伟锋姐姐吴亚赛控制的企业。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履行相关程序。
  5、名称:宁波高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六路552号1幢2层
  法定代表人:邬建树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试验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间接持股100%的公司,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董事长、董事邬建树先生担任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履行相关程序。
  6、名称:宁波高悦电机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育王山路268号K幢3F
  法定代表人:邬建树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机、泵、自动化装置、执行器、控制器的研发、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间接持股100%的公司,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履行相关程序。
  7、名称:高悦电气(宁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六路552号
  法定代表人:邬建树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业电气、精密机械、电子控制器、电机、环保设备研发、制造;环保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金属材料及制品、塑料原料及制品、橡胶及橡胶制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间接持股100%的公司,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董事长、董事邬建树先生担任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履行相关程序。
  8、名称:宁波高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六路552号
  法定代表人:邬建树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间接持股100%的公司,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董事长、董事邬建树先生担任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履行相关程序。
  9、名称:邻水高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经开区城南工业园76号
  法定代表人:邬好年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间接持股100%的公司,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董事长、董事邬建树先生担任其董事,邬建树先生之子邬好年担任其法定代表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履行相关程序。
  10、名称:遂宁高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安东大道
  法定代表人:邬好年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间接持股100%的公司,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董事长、董事邬建树先生之子邬好年担任其董事、法定代表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履行相关程序。
  11、名称:重庆高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海纳路9号
  法定代表人:邬好年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间接持股100%的公司,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董事长、董事邬建树先生之子邬好年担任其董事、法定代表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履行相关程序。
  12、名称:淮南高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新桥大道与健康路交口东北侧往东400米
  法定代表人:邬好年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间接持股100%的公司,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董事长、董事邬建树先生之子邬好年担任其董事、法定代表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履行相关程序。
  13、名称:柳州高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柳州市车园横二路2号办公楼2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邬好年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间接持股100%的公司,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董事长、董事邬建树先生之子邬好年担任其董事、法定代表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履行相关程序。
  14、名称:湖州高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石泉村
  法定代表人:邬好年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间接持股100%的公司,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董事长、董事邬建树先生之子邬好年担任其董事、法定代表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履行相关程序。
  15、名称:西安高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高永路39号
  法定代表人:邬好年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合同能源管理;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间接持股100%的公司,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董事长、董事邬建树先生之子邬好年担任其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履行相关程序。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根据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分析,认为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都顺利执行完成,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三、关联交易对手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信息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对手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柳州高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2月,西安高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3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属于正常的产品购销业务,主要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务收入及营业成本的比例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业务、机构、资产、人员和财务上均独立于关联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能力构成影响。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了本议案。会议认为:本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预计产生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且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研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定价方式是公允的、合理的,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3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4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育王山路268号公司总部C-10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4日
  至2026年3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3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26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0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回避关联股东为:迈科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邬建树、邬好年;《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的回避股东为:本次投保责任保险涉及的相关公司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股东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以及会务工作,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登记方式以及方法具体如下: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证券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具体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直接到会议指定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登记(须以 2026年3月23日16:00前公司收到的电子邮件为准)。
  注意:请在电子邮件中须写明参会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并请说明“股东会登记”。公司一律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现场登记时间和地点
  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3月24日 13:20-13:50
  现场登记地点:宁波市北仑区育王山路268号公司总部一楼C1会议中心前台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最晚不迟于2026年3月24日13:50至现场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育王山路268号拓普集团总部董秘办
  联系电话:0574-8680 0850
  传真: 0574-5658 2851
  电子邮箱:ir@tuopu.com
  邮政编码:315806
  (二)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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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4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运行情况,公司拟修订、新增部分内部治理制度。
  同时,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对现行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及其附件《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生效后,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即同时废止。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将继续有效。
  此外,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需要,公司依据《公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草案)。
  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境外上市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上述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综上,公司现将本次会议修订、制定的管理制度清单汇总如下:
  ■
  上述清单所列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部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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