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合集团”)持有本公司118,914,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8%,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而非控股股东,亦非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025年10月28日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根据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国合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2,750万股股份将被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拍卖。首次拍卖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已流拍。根据京东网显示的信息,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3月22日10时至2026年3月23日10时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第二次拍卖。 具体事项如下: 一、国合集团持有公司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 注: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请关注京东网上公示的相关信息。 2.国合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 二、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国合集团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亦非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截至本公告日,国合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全部处于质押和冻结状态。 2.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六条第(三)项“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及第十五条第二款“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前款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之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竞买公告。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