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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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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中研路1177号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3日
  至2026年3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3月20日9:00-11:30,13:30-16:30,异地股东可于2026年3月20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中研路1177号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证券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5、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登记收件截止日2026年3月20日16:3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中研路1177号
  2、邮政编码:130113
  3、联系人:高芳
  4、联系电话:0431-89625599
  5、传真:0431-89625599
  6、邮箱:jlzypeek@126.com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5,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5.3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42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66元/股,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02,257,200.00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102,543,821.47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9,713,378.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15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15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548《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公告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以及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公告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
  (一)前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87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4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4,461.08万元,本次拟使用5,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5.3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自2025年6月15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为2025年6月15日之前取得,相关超募资金的使用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规定。
  三、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5,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董事会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创新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新项目名称:厚和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
  ●新项目投资金额:7,075.45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5,128.70万元(截至2026年2月28日,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以实际结余转出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
  ●新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2027年12月。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42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66元/股,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02,257,200.00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102,543,821.47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9,713,378.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15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15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548《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公告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以及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公告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三)拟变更募集资金及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公司审慎决策,拟将原募投项目“创新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为“厚和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
  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5,128.70万元(截至2026年2月28日,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以实际结余转出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新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厚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和医疗”)实施。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6.41%,新项目总投资额为7,075.45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四)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依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比”为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1:已投入金额为截至2026年2月28日已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厚和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的发改、环保等相关审批及备案手续正在准备中;
  注3: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2026年2月28日余额,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以实际结余转出金额为准。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拟于公司现有厂区(长春市绿园区绿园经济开发区先进制造业园区中研路1177号)西侧预留土地上建设创新和技术研发中心,总建筑面积2,018.01平方米。原项目将围绕公司核心产品及其下游应用开展研发工作,根据研发方向和课题购置先进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软件设备等,构建高效规范的研发环境。原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中研股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9月。原募投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原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6,629.36万元,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5,825.2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募投项目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859.51万元。原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表格中的数据如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原项目立项时间较早,是公司基于当时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市场需求特征及公司研发能力、战略布局所规划,计划建设一个综合性研发中心,购置先进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软件设备等,以改善研发环境,提高研发能力。近年来,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研发能力不断增强。随着业务持续扩张,尤其是在部分重点细分领域,对研发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现有的研发体系亟需进一步优化,以适应公司当前及未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
  同时,公司自上市以来,持续推动募投项目的投入与实施。其中,“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已顺利完成并投入使用。该项目的建成,显著提升了公司研发配套条件,优化了研发体系架构,全面增强了公司的研发能力。在此基础上,为提升整体资源利用效率、避免资源重复投入,公司秉承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慎性原则,对原项目的相关投入进行了更加严格的把控,放缓该项目投资进度。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原项目改以自有资金持续投入,未来根据实际需求具体实施;同时结合行业趋势和市场需求,拟将募集资金重点投向当前更为迫切的新项目,以加快推进核心研发进程,保障项目质量与公司长期效益。
  随着国内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市场对骨植入材料的需求持续增长。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骨科医疗器械市场,但医疗级聚醚醚酮(PEEK)原料仍主要依赖进口。基于公司研发规划与新业务拓展情况,公司在医用级聚醚醚酮及其下游医疗器械领域的布局进展迅速,市场需求旺盛。目前,康拓医疗、大博医疗、迈普医学等企业已相继采用公司医疗级聚醚醚酮原料并取得相关产品注册(或完成原料变更)。
  为此,公司亟需建设专业的医疗器械研发中心,进一步加强对PEEK在医疗器械领域应用的研发投入,升级医疗级材料产品能力,拓展公司医疗级PEEK应用场景,从而积极响应医疗级聚醚醚酮国产化的市场需求。
  三、详细介绍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厚和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
  2、实施主体:厚和医疗
  3、项目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双凤镇 204 国道与建业路交叉口西北地块太仓双辰科创谷一期项目A2#北侧厂房第二、三层以及A4#厂房第一层
  4、投资金额及来源:总投资金额为7,075.45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5,128.70万元(截至2026年2月28日,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以实际结余转出金额为准),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5、资金具体投向: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6、新项目建设周期:2年
  7、经济效益分析:该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可以提升公司的PEEK在医疗器械领域研发能力,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顺应行业技术迭代趋势,夯实核心竞争力
  在全球生物医用材料市场持续扩容的背景下,技术迭代速度显著加快。医用级聚醚醚酮(PEEK)作为高性能生物材料的代表,其应用边界正从传统骨科植入领域向口腔修复、神经外科等多场景延伸。下游客户对材料性能的要求日益严苛,不仅关注力学强度、生物相容性等基础指标,更对材料的定制化改性、多尺度成型加工能力提出更高标准。
  当前,公司现有研发设备在精度稳定性、工艺适配性等方面存在短板,难以满足新型复合材料(如碳纤维增强PEEK、羟基磷灰石PEEK等)的研发需求。同时,研发团队在跨学科技术融合、终端产品系统开发等方面的能力储备有待加强。通过引入高精度双螺杆挤出机、多轴CNC加工中心等核心设备,同步升级检测验证体系,将构建从材料配方到终端产品的全链条研发能力。结合人才梯队建设计划,重点引进材料工程、制造工艺等领域高端人才,将有效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级,夯实行业竞争基础。
  2、把握市场扩容机遇,优化产品结构
  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加剧、医疗消费升级,生物医用材料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医用级PEEK凭借优异的力学性能、生物相容性和影像兼容性,在骨科、口腔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国内市场方面,集采政策推动国产替代进程加速,本土企业迎来发展机遇。
  公司在医用级PEEK材料领域具备技术先发优势,但产品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通过布局碳纤维增强PEEK、羟基磷灰石PEEK等前沿材料研发,可快速切入高附加值细分市场。依托现有技术积累,延伸开发椎间融合器、人工关节等终端植入器械,将打通从材料到产品的产业闭环,提升产业链价值创造能力。同时,积极探索3D打印专用材料、可降解生物材料等新赛道,将有效分散市场风险,构建多元化增长曲线。
  3、汇聚高端人才,强化创新驱动能力
  生物医药产业作为知识密集型行业,人才资源是企业创新发展的核心要素。长三角地区凭借完善的产业链布局、丰富的科教资源,已成为国内医疗器械产业高地,汇聚了大量行业高端人才。
  公司将依托长三角产业集群优势,搭建国际化研发平台,吸引材料科学、临床医学、工程技术等多领域人才加盟。通过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同时,完善人才培养与激励体系,打造具有凝聚力的创新团队,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三)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技术积累为项目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在医用级PEEK材料领域深耕多年,已掌握了从聚醚醚酮的合成、提纯到终端应用技术的全链条核心技术。先后突破医疗级聚醚醚酮规模化生产、复合改性、型材加工等关键技术瓶颈,产品的理化性能评估、毒理学评估和生物相容性评估符合要求,在神经外科、胸外科、骨科等具体应用领域已实现了应用。
  公司相继开发出ZR3G、ZR7G两种牌号的不同流动等级的纯树脂颗粒产品以及系列产品。陆续完成了遗传毒性、体外细胞毒性、骨植入26周、皮肤致敏、皮内反应、急性全身毒性、亚慢性全身毒性的生物相容性评价工作,并开展了未知可沥滤物研究和毒理学评估等材料安全性评价工作,获得了符合要求的三方检测报告,完成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文档备案。
  依托技术沉淀,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质量管控流程。通过ISO 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现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交付的全过程质量追溯。丰富的技术积累和项目经验,为本次研发体系升级提供了坚实保障。
  2、市场需求为项目研发提供动能
  公司产品凭借稳定的质量性能和高性价比优势,已获得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的医疗级PEEK项目与国内头部医疗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推进产品注册认证。康拓医疗、大博医疗、迈普医学等企业相继采用公司医疗级聚醚醚酮原料并取得相关产品注册(或原料变更)。随着合作项目的逐步落地和增加,未来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为项目研发提供有力支撑。
  3、政策环境为项目创造有利条件
  国家将医疗器械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密集出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等重磅政策文件,从法规完善、监管优化、创新激励、市场准入等多维度精准发力,推动医疗器械产业,为医疗器械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将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升项目实施效果。
  四、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一)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快培育、推动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助于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风险提示
  1、新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内外部情况,并经审慎研究。但在新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技术迭代等不确定因素,导致新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踪项目实施进展,加强对新项目的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2、新项目实施手续取得的风险
  (1)厂房获取情况
  公司计划购置江苏省太仓市双凤镇204国道与建业路交叉口西北地块太仓双辰科创谷一期项目A2#北侧厂房并租赁同一园区内A4#厂房第一层以实施新项目,具体地点以厂房购买及租赁正式书面约定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就厂房购买及租赁与相关方达成正式书面约定。
  (2)项目备案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项目的发改、环保等相关审批及备案手续正在准备中。公司后续仍需要按照项目规划情况取得相应的环评等批复后方可开展,若后续相关批复未取得或取得不及时,将可能导致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为此,公司将积极与相应机构及部门进行沟通,消除不确定因素,推进批复及时取得,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目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依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六、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中研股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研股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研股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3月3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3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怀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公司审慎决策,拟将原募投项目“创新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厚和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
  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5,128.70万元(截至2026年2月28日,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以实际结余转出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新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厚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6.41%,新项目总投资额为7,075.45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快培育、推动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助于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5,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5.3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子议案如下:
  3.1修订《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100%。
  3.2修订《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100%。
  3.3修订《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100%。
  3.4修订《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100%。
  3.5修订《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各项制度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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