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3月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3#碱炉超低排放技改项目的议案》 为响应环保政策导向要求,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同意公司实施3#碱炉超低排放技改项目。项目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通过设备更新与工艺升级,构建绿色、智能、高效的环保治理技术体系,可有效改善空气质量、降低环境负荷,深度契合国家绿色发展政策导向与可持续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筑牢生态环保屏障、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3#碱炉超低排放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公司厂区内(沙县青州) (3)建设内容及工期 主要建设内容:拆除老旧除尘器及配套设备;新建两列四电场静电除尘器,每列处理烟气30万m/h;升级电源系统:采用工频电源+自动控制(PLC);改造灰斗、刮板机等辅助设施;增设保温、防腐、检修平台和控制室。 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4)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986.7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953.28万元;建设期利息33.50万元。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3.可行性研究结论 公司已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本次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3#碱炉超低排放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结论如下: 本项目基础条件具备,技术及环保节能方案先进并且成熟可靠,工程实施方案和建设周期合理,环境效益显著,社会效益好,经济效益可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范,符合地区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可行。 4.项目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项目完成后可有效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规模效益的提升。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项目建设过程及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管理等风险,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和行业走势,采取积极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