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丰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35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0%。本次解除质押后,丰岳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所持股份已无质押或冻结情形。 近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丰岳先生的通知,丰岳先生将原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5,500,0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解除质押的情况 ■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丰岳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单位:股 ■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