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3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5%刻度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6-005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5%刻度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美和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袁美和先生出具的《告知函》,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3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1,009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30,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821,0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
  本次权益变动后,袁美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谭文清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41,516,436股减少至39,695,4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6.15%减少至25.00%,权益变动同时触及1%、5%刻度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信息披露义务 人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欧科亿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 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3 月 7 日
  证券代码:688308 股票简称:欧科亿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
  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欧科亿
  股票代码:688308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美和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26号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金龙社区马家河路58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3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准则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欧科亿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欧科亿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姓名:袁美和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金龙社区马家河路588号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1)姓名:谭文清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金龙社区马家河路588号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袁美和先生与谭文清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双方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成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9%。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披露的减持计划外,在未来12个月内如有其他的增持或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516,4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1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39,695,4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5年12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9%。
  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3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1,009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30,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821,0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39,695,4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袁美和
  2026年3月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袁美和
  2026年3月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