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2月3日,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化学”)与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目前已实际为彤程化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9,887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预计2025年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互保金额为50亿元(含内保外贷),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48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9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彤程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彤程新材关于2025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彤程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保障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融资的必要条件,且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86,760万元,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5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