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1000号全筑大厦1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是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孙海军先生出席会议;高管张树祥先生、全巍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接受控股股东及董事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朱斌和陈文回避表决;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晓天回避表决。 2.以上均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同意以上议案的有表决权股份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郗璐璐、于博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