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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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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提名董事候选人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6-008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提名董事候选人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六届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如下事项: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为确保公司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有关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规定,陆雯女士将继续履行其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止。陆雯女士的离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陆雯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与敬意。
  二、提名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云女士、曹庆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履职届满之日止。同意朱云女士正式任职公司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副主席及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朱云女士、曹庆伟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经提名委员会审查,朱云女士、曹庆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资格要求,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均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程艳女士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之日止。程艳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经提名委员会审查,程艳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资格要求,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附件:
  1、朱云女士简历
  朱云女士,53岁。曾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综合经济审计处副处长,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副镇长,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投资建设审计处(资源环保审计处)处长,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副局长,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镇长,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审计师。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拥有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审计师。
  2、曹庆伟先生简历
  曹庆伟先生,56岁,现任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国投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鼎昱恒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浦新恒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浦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聚变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部副总经理,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处(资本运营管理处)处长,上海国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3、程艳女士简历
  程艳女士,48岁,现任本公司首席信息官、数字和信息化部部长,上海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电气电站集团、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部长助理、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本公司信息管理部副部长、数字和信息化部副部长,上海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正高级工程师。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6-007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六届二次会议。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陆雯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工作调动,同意陆雯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陆雯女士将继续履行其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电气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二、关于提名朱云女士、曹庆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朱云女士、曹庆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履职届满之日止。同意朱云女士正式任职公司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副主席及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电气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关于聘任程艳女士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的议案
  同意聘任程艳女士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电气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3月24日14点在中国上海市钦江路212号A楼2楼报告厅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6-009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钦江路212号A楼2楼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4日
  至2026年3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六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6年3月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3。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时间:2026年3月19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地点:中国上海市钦江路212号A楼1楼102会议室
  登记文件: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请携带身份证/护照、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携带法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
  在以上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
  (二)电子邮箱登记:
  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格式详见附件2)及登记文件扫描件于2026年3月19日(星期四)前发送到公司邮箱:ir@shanghai-electric.com,并请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便公司回复。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10号
  2、联系电话:8621-33261799
  3、联系传真:8621-34695780
  4、联系电子邮箱:ir@shanghai-electric.com
  5、联系人:仇女士
  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放礼品,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
  附件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累积投票议案的投票方式见附件3说明。委托人应填写委托书中“投票数”项下的候选人的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14:00在中国上海市钦江路212号A楼2楼报告厅举行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_______________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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