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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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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6-010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主会场位于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公司会议室,分会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海归小镇研发中心1期3B栋7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3日
  至2026年3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3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3月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平潭永荣致胜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上述登记资料,于2026年3月20日17:00前到达公司投资证券部。来信请寄: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邮编:121209(信封请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登记时间:2026年3月19日、3月20日,每日9 :00一12: 00、13 :00一17:00。登记地点: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
  邮政编码:121209
  电话:021-65100550
  传真:021-65100550*8015
  联系人:张韬、王伟超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备查文件目录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6-008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3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希龙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经届满,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推荐以下7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杨希龙、赵传卿、杨峰、张韬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何福龙、戴继雄、谢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永杉”)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公司拟为湖南永杉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10,000万元,担保额度调整如下:
  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湖南永杉提供不超过4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
  公司调整对子公司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新华龙”)的担保额度,自50,000万元调整至40,000万元,在银行、租赁公司等机构进行融资,以辽宁新华龙的不动产(房产及土地)、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对上述40,000万元授信额度中的部分授信额度进行抵押担保,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担保文件,期限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会议地点主会场位于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公司会议室,分会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海归小镇研发中心1期3B栋7楼公司会议室,审议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基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一揽子议案,包括:
  2、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2.07、限售期
  2.0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9、上市地点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签署《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2.01、关于选举杨希龙为董事的议案
  12.02、关于选举赵传卿为董事的议案
  12.03、关于选举杨峰为董事的议案
  12.04、关于选举张韬为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关于选举何福龙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2、关于选举戴继雄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3、关于选举谢澍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希龙先生简历
  杨希龙先生,拟任公司董事。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上海交通大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常住地为长沙。历任闽东远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宁德正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福建永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财务中心总经理、副总裁;现任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永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总裁,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永荣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2、赵传卿先生简历
  赵传卿先生,拟任公司董事。196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北京科技大学采矿博士,力学博士后,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常住地为北京。历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华仁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中非明玚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现任福建永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3、杨峰先生简历
  杨峰先生,拟任公司董事。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常住地为宁波。历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副处长;现任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4、张韬先生简历
  张韬先生,拟任公司董事。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常住地为锦州。历任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何福龙先生简历
  何福龙先生,拟任公司独立董事。195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硕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常住地为厦门。历任厦门国贸股份集团公司董事长,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戴继雄先生简历
  戴继雄先生,拟任公司独立董事。195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CPA),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常住地为上海。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会计学系教研室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五金矿产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科微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博安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谢澍先生简历
  谢澍先生,拟任公司独立董事。199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常住地为北京。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上海鑫谊麟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6-009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注:公司原本为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本次预计担保额度调整至40,000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子公司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永杉”)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公司拟在原有300,000万元担保额度的基础上为湖南永杉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10,000万元,调整额度后:
  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湖南永杉提供不超过4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
  同时,对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新华龙”)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自50,000万元调整至40,000万元,在银行、租赁公司等机构进行融资,以辽宁新华龙的不动产(房产及土地)、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对上述40,000万元授信额度中的部分授信额度进行抵押担保,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3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同意为湖南永杉新增1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调整辽宁新华龙的担保额度至40,000万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额度调整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上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2025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数据。
  2. 上表中“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比照基数为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3.注:公司原本为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本次预计担保额度调整至4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
  ■
  (二)被担保人二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调整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实际业务发生时,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新增预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下属成员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调整系根据公司子公司湖南永杉购买锂精矿原材料等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调整。本次担保额度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调整系根据公司子公司湖南永杉购买锂精矿原材料等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调整。本次担保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128,455.1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49%,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包括本次新增担保在内,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50,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3.94%。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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