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6-012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2号楼210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353,651,99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954,151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同庆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陈圳寅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美璇 谢淑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6-013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独立董事补选 暨增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雷震霖先生、马德芳先生、王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增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金玉丰先生、李全先生、管荣齐先生累计任期即将满6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雷震霖先生、马德芳先生、王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雷震霖先生、马德芳先生、王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增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确保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增补雷震霖先生、马德芳先生、王浩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由马德芳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雷震霖先生担任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