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启旭贸易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安阳启旭贸易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告知函》,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96,896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01,835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298,7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4%。 本次权益变动后,安阳启旭贸易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河南翔宇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何永正、郭军玲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08,146,200股减少至105,847,4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7.59%减少至66.15%,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