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概述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拟将所持公司股份在同一控制下进行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投资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能源股份)将持有的公司20,597.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股票以股权置换方式转让给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能源集团)。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6年3月4日,公司收到广西能源集团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涉及的公司20,597.66万股股票已从广西能源股份名下过户登记至广西能源集团名下。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广西能源股份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票,广西能源集团持有公司20,597.66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23%,为公司第五大股东。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广西能源股份、广西能源集团均为广西投资集团控制的企业,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属于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的内部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未导致广西投资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存在履行的承诺事项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