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丁欣欣先生的通知,获悉丁欣欣先生于2026年3月3日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购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4日,丁欣欣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9,44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了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丁欣欣先生于2026年3月3日将上述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购回。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 1、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没有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没有到期的质押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