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择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33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 年11月 10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11 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优刻得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二)截至2026 年3月3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19,06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699%,回购最高价格为38.42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23.05元/股,回购均价为31.3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534.8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买入合法、合规,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符合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 年9月3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优刻得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莫显峰先生、华琨先生于 2025 年12月1日将其合计持有的23,428,536股公司股票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过户给上海太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一太盈开阳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319,0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6,305,081股的比例为0.0699%,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披露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上述用途。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若回购的股份未能在公司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