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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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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3、法定代表人:梁观荣;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水泥制品销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湛江雨虹砂粉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
  8、湛江雨虹砂粉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十七)公司名称:广州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雨虹砂粉”)
  1、成立日期:2021年6月15日;
  2、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马克村马发街9号;
  3、法定代表人:何鹏;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水泥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水泥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研发;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人防工程设计。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砂粉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广州雨虹砂粉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
  8、广州雨虹砂粉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十八)公司名称:汕头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雨虹砂粉”)
  1、成立日期:2023年1月13日;
  2、注册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洋园路28号之二;
  3、法定代表人:何鹏;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砂粉集团持有汕头雨虹砂粉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
  8、汕头雨虹砂粉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十九)公司名称:广西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东方雨虹”)
  1、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8日;
  2、注册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松柏路31号兴工标准厂房研发3号楼2层203号;
  3、法定代表人:黎志勇;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泥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材料制造。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广西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
  8、广西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十)公司名称:东方雨虹管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虹管业”)
  1、成立日期:2022年2月23日;
  2、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5462号);
  3、法定代表人:胡国雄;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泵及真空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制造;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销售;灌溉服务;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特种设备制造;施工专业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雨虹管业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
  8、雨虹管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十一)公司名称:扬州东方雨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东方雨虹”)
  1、成立日期:2022年5月11日;
  2、注册地址:仪征市真州镇胥浦西路55-1号;
  3、法定代表人:孙让;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涂装设备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涂装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扬州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
  8、扬州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十二)公司名称:天津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工程公司”)
  1、成立日期:2005年3月28日;
  2、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营门街道南京路235号河川大厦A座写字楼11D-5807号;
  3、法定代表人:徐雷;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建筑防水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凭许可证经营);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建筑设备销售;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建筑防水工程技术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津工程公司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
  8、天津工程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十三)公司名称:河北东方雨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工程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4月1日;
  2、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镇阳光大道5号219室;
  3、法定代表人:卜晓东;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工程公司持有河北工程公司100%的股权,为北京工程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
  8、河北工程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十四)公司名称:河北东方雨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雨虹新材料”)
  1、成立日期:2023年5月16日;
  2、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高邑镇工业区凤中路东头2号;
  3、法定代表人:卜晓东;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工程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河北工程公司持有河北雨虹新材料100%的股权,为河北工程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
  8、河北雨虹新材料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十五)公司名称:宿迁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东方雨虹”)
  1、成立日期:2021年2月23日;
  2、注册地址: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张家港大道18号;
  3、法定代表人:李时彦;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施工专业作业;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对外承包工程。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宿迁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
  8、宿迁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十六)公司名称:华砂砂浆(庐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砂庐山”)
  1、成立日期:2018年1月11日;
  2、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工业园鄱湖高新科技项目区;
  3、法定代表人:曹雪;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港口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一般项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塑料制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砂粉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华砂砂浆有限责任公司(东方雨虹砂粉集团持有其7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东方雨虹持有其30%的股权)持有华砂庐山100%的股权,为华砂砂浆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
  8、华砂庐山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十七)公司名称:贵州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雨虹砂粉”)
  1、成立日期:2021年12月9日;
  2、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濛江街道大坝社区山河村七组;
  3、法定代表人:高满;
  4、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砂粉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贵州雨虹砂粉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
  8、贵州雨虹砂粉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授信额度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由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其他人员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会审批通过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在不超过股东会审批通过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对授权期内新成立、新收购的下属公司分配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五、董事会意见
  前述各下属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公司对前述各下属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前述各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均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其发展需要及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认为前述各下属公司具备偿付能力,公司及子公司为前述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260亿元的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实际担保发生或签署担保协议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如该其他股东未能按照持股比例向该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董事会将对其原因、风险是否可控等情况进行披露。
  上述担保均未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29,875.78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25%。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29,875.78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25%;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00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上限,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3,129,875.78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5.53%。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129,875.78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5.53%;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0.00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其他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附件一: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6-01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以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前述公司及子公司合称“东方雨虹”)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符合资质条件的东方雨虹下游经销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授信总额度5亿元。
  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其他人员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其他人员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会审批通过的前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下游经销商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在不超过股东会审批通过的前述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对授权期内新增符合资质条件的经销商分配担保额度。授权期内发生的、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需为经公司及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审核、征信情况良好的公司下游经销商。
  (一)公司名称:杭州惠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2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3号第2幢101室;
  3、法定代表人:石金平;
  4、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6、股权结构:股东石金平持股比例为80%,股东师攀峰持股比例为20%。杭州惠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杭州惠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5,109,468.23元,负债总额51,628,714.50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51,628,714.5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3,480,753.73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947,593.65元,利润总额297,954.40元,净利润283,087.0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杭州惠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杭州尚明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年3月14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衣锦人家13-20(13-20幢102);
  3、法定代表人:卞良松;
  4、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建筑防水工程,建筑防腐工程,建筑堵漏工程,建筑地坪工程,建筑保温工程,市政道路防水工程,地铁防水工程,水库防水工程,大坝防水工程,隧道防水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房屋修缮;建筑防水材料、防腐材料、堵漏材料、地坪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及技术咨询。
  6、股权结构:股东卞良松持股比例为80%,股东潘娅红持股比例为20%。杭州尚明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杭州尚明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1,981,760.11元,负债总额12,618,286.47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6,8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2,618,286.47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9,363,473.64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707,487.28元,利润总额-1,698,336.48元,净利润-1,698,336.4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杭州尚明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名称:台州虹顺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11月6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中山西路630号(自主申报);
  3、法定代表人:余玉环;
  4、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温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泥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6、股权结构:股东徐秀华持股比例为50%,股东余玉环持股比例为50%。台州虹顺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台州虹顺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8,624,981.34元,负债总额34,364,287.45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7,540,015.00元,流动负债总额34,222,287.4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4,260,693.89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087,237.29元,利润总额429,617.91元,净利润403,646.3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台州虹顺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总额:担保总额不超过5亿元。
  (三)担保期限: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单一经销商的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东方雨虹对单一经销商的担保期限与其借款偿还义务同期。
  (四)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对申请贷款的下游经销商的资质进行调查和评级,确保下游经销商财务状况、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要求下游经销商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提供的反担保标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单、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和知识产权,且必须与需担保的数额相对应;
  3、下游经销商需按照银行等金融机构指定的方式,提交经公司及子公司确认的订单后方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向公司及子公司缴存预付款资金,确保贷款资金的专项用途;
  4、对于贷款的下游经销商,要求其定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及子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5、由公司及子公司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实施事前贷款担保风险的审核和事中督察、事后复核。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需要,为与其业务相关的下游经销商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一定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以有效地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以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从而实现公司业务的稳定增长,同时对该项担保,公司及子公司采取了经销商的资质准入、以自有的资产提供反担保及专款专用、控制贷款额度比例等的风险防范措施,能够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前述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29,875.78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25%。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29,875.78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25%;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00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上限,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79,875.78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26%。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29,875.78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25%;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1%。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其他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雨虹”)拟对部分生产基地项目工业用地及工业厂房资源进行盘点和整合,其中拟对辽宁省沈阳市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辽宁区域总部项目(现项目名称已更名为东方雨虹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沈阳项目”)工业用地进行开发并出售配套工业厂房,公司下属子公司暨沈阳项目公司沈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东方雨虹”)根据经营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商业惯例,拟为购买沈阳项目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沈阳东方雨虹为购买沈阳项目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对该项担保,沈阳东方雨虹将采取入园企业资质准入、控制贷款额度比例等风险防范措施,能够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其他人员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其他人员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会审批通过的前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入园企业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在不超过股东会审批通过的前述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对授权期内新增符合资质条件的购买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分配担保额度。授权期内发生的、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拟购买沈阳项目工业厂房的符合资质条件的入园企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总额:担保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
  (三)担保期限:自购房客户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配套工业厂房抵押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并将有关权属证明文件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止。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沈阳东方雨虹拟为购买沈阳项目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本次担保为阶段性担保,被担保人为符合资质条件的入园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沈阳东方雨虹为拟购买沈阳项目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29,875.78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25%。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29,875.78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25%;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00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上限,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35,875.78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49%。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29,875.78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25%;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4%。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其他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类的标的投资,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标的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此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投资品种和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标的、国债逆回购等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标的,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均属于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不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之《证券投资》的相关规定,上述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六)现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投资或赎回,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现金管理拟投资标的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标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发展,且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类标的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类的稳健的投资品种,如购买理财产品亦会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现金管理相关事宜,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管理中心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相关金融机构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现金管理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相关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现金管理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现金管理投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从事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标的,在40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标的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6-016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随着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海外业务不断拓展,国际化布局深入推进,跨境业务及外汇结算交易持续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因外汇汇率及外汇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合理优化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组合。
  3、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所产生的保证金、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4、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减少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法律风险,公司将遵循稳健原则,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拓展,国际化布局深入推进,跨境业务及外汇结算交易持续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因外汇汇率及外汇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合理优化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密切相关,仅限于套期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的运作,不从事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所产生的保证金、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3、交易方式及交易场所: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组合。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包括公司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包括公司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所产生的保证金、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会引发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有效识别内部控制风险并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遵循稳健经营、风险优先的风险管理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性交易。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目时间相匹配。
  4、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且责任落实到人,同时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5、公司将与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6、在具体操作层面,在选择套期保值业务产品种类时,考虑设定应对到期违约方案,尽量选择违约风险低、风险可控的产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后,关注市场情况变动,如发生到期违约、或在执行期间发生不可逆转反向变动,则需要上报审批,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止损和补救措施。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6-01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防范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上游原材料及相关产品价格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规避和转移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提高公司风险防御能力,进而促进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沥青、原油、聚丙烯、塑料、苯乙烯、聚酯切片(以下简称“PET”)的上游品种PTA等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对应品种。具体交易品种将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及期货市场流动性动态调整。
  3、交易工具与交易场所:在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期货合约。
  4、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5、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要与现货采购/贸易的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现货采购/贸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信用风险,公司将遵循稳健原则,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沥青、聚丙烯、塑料、苯乙烯、PET等商品为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之一,原油为前述原材料沥青的上游基础原料。随着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以上原材料现货价格基本参照期货交易所的价格定价,企业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已成为平抑价格波动风险、保障稳定经营的必要手段。由于原材料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有必要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辅助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原材料的保值、避险运作,不从事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3、交易方式:在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沥青、原油、聚丙烯、塑料、苯乙烯、PTA等商品期货合约。
  4、交易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包括公司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包括公司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品种为沥青、原油、聚丙烯、塑料、苯乙烯、聚酯切片的上游品种PTA等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对应品种,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由于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而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损失。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匹配的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期货头寸,选择合适的套期保值时机与恰当的保值数量比例,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流动性风险: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达到以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在期货市场进行保值时考虑月份合约的流动性和月份合约间基差,尽量选择流动性好的期货合约,避免由于流动性差造成建仓成本和平仓成本提高。对远月有需求但远月合约流动性差,基差不合理的考虑利用近月合约保值再滚动移仓方式操作。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未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与持仓之间的额度做出合理安排,避免由于持仓过大而市场反转时被强制平仓造成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公司将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授权、业务流程、风险管理、报告制度等做出明确规定,同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有效识别内部控制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处理措施。
  5、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公司将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6、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单方面违约给公司造成损失。届时公司将提前与期货交易所沟通,确定交割情况,如交易对方违约则按期货交易所交割实施细则进行索赔。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6-01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暨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雨虹”) 为扩大信息披露覆盖面,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决定增加《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增加后,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原章程第一百七十六条为“公司指定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新章程修改为“公司指定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中的一个或多个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事项将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生效,届时,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C座一层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2至议案4、议案9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3月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详情请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文件。
  本次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顺利召开,参会股东顺利进行会议登记并参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详见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封面、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登记资料”字样,信函、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5)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并与其他登记文件一并提交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3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031997
  邮政编码:101111
  电子邮箱:stocks@yuhong.com.cn
  5.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谢绝未按照会议登记时间及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公司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如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应根据大会安排有序发言。现场投票过程中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维护好股东会秩序。
  (5)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或公司其他相关人员有权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其退场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1”,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3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本单位(本人)没有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应于2026年3月16日下午17:00之前以送达或邮寄方式送达至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证券部(邮政编码:101111),或发送电子邮件至:stocks@yuhong.com.cn。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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