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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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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近日,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参股公司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圣雪大成”)通知,圣雪大成控股股东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铀业”)挂牌转让其所持圣雪大成51%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底价为556,592,749.85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放弃圣雪大成51%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对圣雪大成的持股比例下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圣雪大成为公司持股49%股权的参股公司。近日,公司收到圣雪大成通知,圣雪大成控股股东中核铀业挂牌转让其所持圣雪大成51%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底价为556,592,749.85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放弃圣雪大成51%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牧股份”)为本次股权转让意向受让方。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圣雪大成49%股权比例不变。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本次对圣雪大成股东中核铀业51%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相关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情况 ■ 公司与中核铀业无关联关系。 (二)意向受让方情况 1、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 ■ 2、相关主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圣雪大成 51%股权。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本次交易完成后股权结构: ■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注:内蒙古圣雪大成制药有限公司未纳入合并。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5)第A10170号】。本次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以2025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圣雪大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为人民币1,073,545,300.00元。本次交易标的圣雪大成51%股权对应的权益评估价值为547,508,103.00元。本次股权转让底价为556,592,749.85元。 四、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改变公司持有圣雪大成的股权比例,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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