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第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9.3.6条“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现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审计机构苏亚金诚项目组自进驻公司现场审计工作以来,已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关键审计事项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审工作仍在进行中,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及审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审计机构正有序执行相应审计程序。目前,与会计师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不存在重大分歧,业绩预告中披露的2025年财务数据是否涉及调整尚有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持续积极推进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与苏亚金诚保持良好沟通,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最终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为准。 二、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