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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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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6-13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2月28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3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帅富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管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5号)的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至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中涉及的部分财务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编号为临2026-14号的公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会议形成决议意见:1.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相关事项的整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5号)的要求,深入分析问题原因,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形成专项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编号为临2026-15号的公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会议形成决议意见:1.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对于内部控制、财务管理、风险合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了梳理完善,本次整改有助于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本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真审阅,会议形成意见:1.本次整改报告已按照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和公司实际情况,逐项列明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帮助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和规范治理,提高财务信息披露水平和质量。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将从内控体系建设、风险防控、合规培训等方面持续督导,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3.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进行优化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运营管理部”加挂“新媒体运营中心”,增加“新媒体运营”职责,“固定资产处置与盘活”职责移送“资产证券部”。
  2.“董事会秘书处”部门名称变更为“资产证券部”,承接运营管理部“固定资产处置与盘活”职责。
  公司调整后的组织结构图详见附件。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附件:
  ■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6-15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湖南证监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相关事项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金健米业”)于2026年2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5号)(以下统称“《决定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编号:临2026-08号)。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传达,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落实整改工作,针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相关事项的整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至2022年,公司原子公司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健营口公司”)开展的部分贸易业务无实物流转且缺乏商业实质,部分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共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22,761.39万元、26,556.59万元、9,295.60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98%、3.96%、1.45%;虚增营业成本分别为22,750.95万元、26,525.56万元、9,288.44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成本的3.99%、3.95%、1.43%;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0.43万元、31.04万元、7.16万元,分别占当年利润总额的0.31%、-1.19%、-0.16%。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全臻、时任总裁、代董事长陈伟、时任副总裁(分管贸易业务)吴飞、时任财务总监马先明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
  二、整改措施
  (一)聚焦核心主责主业,重定贸易业务功能
  2024年,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兑现2022年7月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于2024年6月30日前解决与上市公司之间同业竞争”的承诺,以及支持上市公司聚焦粮油主责主业,金健米业与控股股东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了资产置换,上市公司置入了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和中南粮油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将从事饲料贸易业务为主的3家贸易公司(含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置出,公司进一步聚焦粮油主业,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自此,公司现有贸易业务聚焦粮油食品加工主责主业,围绕大米、油脂、面制品等食品加工业务板块的原材料采购需求开展,起到配套保障的服务作用。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强化治理主体协同管控,构建长效合规管理机制
  公司充分发挥党委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各治理主体职能,形成统筹推进、分级负责、全程监督的整改管控体系。
  党委会牵头成立贸易业务整改专项小组,统筹整改方向,将整改成效与子公司绩效考核、履职评价挂钩,通过专项督查等方式压实政治责任,推动整改要求穿透至子公司。
  董事会建立完善风控合规管理的相关内控制度体系,从制度层面加强对业务的全流程制度管控,强化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层按季度分析贸易业务核心指标及风险情况,同时部分子公司配齐配强风控专职人员,夯实合规人力资源保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内部审计职能部门开展全面风险自查,聚焦贸易业务上下游关联交易、业务背景等关键风险建立问题清单与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及标准,定期跟踪督办,整改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独立董事重点跟进自查整改及内控落实情况,结合财务、法律等专业优势,在货物存放和管理、应收账款风险预警等方面提出专业建议,确保整改不走形式、取得实效。
  【整改进度】:已完成,将持续深化落实。
  (三)开展全面风险排查,严控业务环节全程
  为全面规范贸易业务流程和资金运作流程,有效防范和管理贸易运作风险,公司内部审计职能部门对从事贸易业务的子公司开展风险贸易业务专项检查,全面自查贸易业务合规风险;财务管理职能部门对贸易客户的履约保证金比例、资金结算支付、收入确认方式等关键环节从严督导,坚决保障粮油大宗采购业务合规开展;从事贸易业务的子公司在业务前期严格执行“三关三核查”,即把牢业务模式关、客户准入关、合同风险关,充分核查商业实质、主体关联关系、合同异常条款;在业务中期严格执行“三流三核查”,即重点核查货物流是否实质发生、发票流是否充分对应、资金流是否违规或异常;在业务后期严格基于业务实质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收入进行正确审慎确认和计量。
  【整改进度】:已完成,将持续深化落实。
  (四)更正前期会计差错,提升财务信息质量
  公司因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报告中存在的前期会计差错,对相关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公司已就上述会计差错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形成一致意见。追溯调整对各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如下:
  1.上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下同
  ■
  (2)合并利润表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
  2.上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
  3.上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
  4.上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5.上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五)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压实决策监督责任
  1.完善制度体系。公司已先后制定发布《公司风控合规管理制度》《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公司贸易合规工作规范制度(试行)》《公司合规管理三张清单(试行)》等相关制度方案,从体系建设到核心制度,再到业务细则层面将风险防控贯穿于企业经营全过程。《公司贸易合规工作规范制度(试行)》全面规范了贸易业务流程和资金运作流程,并通过制度中的“贸易业务开展负面清单”“贸易业务行为负面清单”“贸易业务风险防控清单”,对禁止的贸易业务范围、禁止的贸易行为、贸易风险防范进行了明确规范和界定。
  2.压实层级责任。公司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对贸易合规实行分级管理,明确管理层、部门层、执行层在贸易业务中的核心职责,层层压实决策责任、监督责任、业务责任。管理层统筹贸易业务决策管理,严把业务合规性与风险可控性;部门层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强化业务流程审核、风险排查与过程管控;执行层严格落实贸易合规制度要求,规范开展业务操作,确保各层级各主体履职到位、责任到人,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
  【整改进度】:已完成,将持续完善。
  (六)加强全员培训宣教,强化合规意识能力
  公司定期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宣贯、市场监管案例学习、业务专题培训,严格树牢全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切实提升全员规范运作能力。
  同时,针对本次事项,公司通过内部OA发布案例专项通报,此举旨在以案为鉴,进一步督促全员强化合规意识,严守监管红线,切实防范同类风险,筑牢经营安全防线。
  【整改进度】:已完成,将持续强化。
  三、责任追究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严格落实本次事项的责任处理。公司已对《决定书》中的相关事项及时任责任人存在问题在公司进行内部通报,督促全体员工以此为戒,吸取教训,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能力,合规合法地开展相关业务。同时根据财务报表已追溯调整情况重新核定公司时任有关责任人员在相应年度的应发绩效薪酬,并采取措施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时任责任人进行部分绩效薪酬的追索。对于公司原全资子公司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的时任相关责任人员,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所属管理单位对4名时任责任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并分别扣减追回个人年度的部分绩效薪酬。
  四、整改情况总结
  针对《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公司现已整改完毕并将持续规范执行。本次湖南证监局采取的责令改正措施对公司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不断加强全体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学习,强化子公司和业务流程的规范管理,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坚持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6-16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李维忠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年龄原因,李维忠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李维忠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维忠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且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生产经营。
  李维忠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维忠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付出的辛勤努力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6-14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金健米业”)已披露的2020年至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中的相关财务数据,影响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中的部分科目,不会对公司及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等产生影响。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盈亏性质及盈亏金额的改变。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概述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5号),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子公司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开展的部分贸易业务无实物流转且缺乏商业实质,部分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共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2,761.39万元、26,556.59万元、9,295.60万元,虚增营业成本分别为22,750.95万元、26,525.56万元、9,288.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0.43万元、31.04万元、7.16万元。
  公司因此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并相应对2020年至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调整。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同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2020年至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中涉及的部分财务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涉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中相关科目。具体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对2020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
  4.对应附注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二)对2021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
  4.对应附注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三)对2022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
  4.对应附注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四)对2023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
  2.对应附注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五)对2024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
  2.对应附注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32-00013号)。大信事务所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获得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全票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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