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11),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0万元至4,200万元,实现扭亏为盈,但该盈利主要来源于非经常性损益产生的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4,000万元至6,000万元,公司主营业务仍处于亏损状态。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2.截至目前,公司氢能相关销售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重较低,且全部集中于交通应用领域,不存在除交通应用领域以外的其他氢能相关收入来源。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赫美集团;证券代码:002356)股票于2026年2月27日、3月2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11),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0万元至4,200万元,实现扭亏为盈,但该盈利主要来源于非经常性损益产生的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4,000万元至6,000万元,公司主营业务仍处于亏损状态。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截至目前,公司氢能相关销售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重较低,且全部集中于交通应用领域,不存在除交通应用领域以外的其他氢能相关收入来源。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的信息均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