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27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裕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总经理高裕弟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变更总经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高裕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高裕弟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离任总经理后,高裕弟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总经理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注:除上述职务外,高裕弟先生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高裕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职务变动符合公司战略目标,顺应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裕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昆山和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7.8948%的股份,通过昆山合志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0429%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39.9377%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裕弟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并严格履行已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 高裕弟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高裕弟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5011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目前,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均正常。针对本次立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日 附件:陈钢简历 陈钢:男,1958年12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化学工程博士学位。历任(从事)国家教育委员会外事司公务员;加拿大Saskatchewan大学化工系石油化工专业博士后研究;美国Advanced Display Systems, Inc.研发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运营副总裁、总裁;台湾佳録电子科技电子书部门经理;美国Eagle Picher Technologies中国项目首席工程师、水平电池项目经理;印度Luminous Power Technologies, Ltd.中国总经理。2009年9月至2012年2月任昆山维信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营运总监、2012年3月至2015年1月任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总经理、2015年2月至2018年12月任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总裁、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任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副总裁、2020年3月至2022年10月任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高级顾问、2022年10月至2025年12月任昆山工研院半导体显示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2026年1月至今任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截至目前,陈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昆山合志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2196%的股份、通过昆山合志升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732%的股份、通过昆山合志启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065%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0.3993%的股份。陈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