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0日、2026年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50元/股,回购数量不低于551.73万股(含)且不超过689.65万股(含),具体回购数量及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交易情况为准(回购数量根据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6年2月5日至2027年2月4日。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和2026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和《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2月末,公司尚未开始股份回购。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