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案件被仲裁机构受理,尚未组成仲裁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裁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预估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万洲”或“被申请人”)收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HKIAC”)送达的仲裁受理通知,Gerbera Therapeutics, Inc.(注册地:美国,以下简称“申请人”)就委托以岭万洲加工其美国医药产品相关协议履行过程中所引起的违约争议,已向HKIAC提交仲裁通知,HKIAC已受理。 二、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Gerbera Therapeutics, Inc. 被申请人: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 (二)纠纷背景及申请人理由 2024年7月至9月,申请人及其关联方与被申请人就相关医药产品的委托加工签订了一系列协议。 申请人以被申请人因委托加工中未充分履行相关协议为由,要求被申请人赔偿其损失。 (三)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要主张是请求裁决确认被申请人未充分履行委托加工相关协议,并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其损失。 三、仲裁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已被HKIAC受理,尚未组成仲裁庭,未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公司采取的措施 自收到仲裁通知后,公司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与申请人沟通相关事宜。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代理该仲裁案件,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六、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裁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预估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该仲裁案件仅涉及公司子公司以岭万洲,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及以岭万洲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仲裁案件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