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思成路45号品高大厦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其中董事长黄海先生、董事刘忻先生、独立董事陈翩女士现场出席,董事周静女士、董事武扬先生、独立董事刘澎先生通讯出席。 2、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淼淼先生现场出席并进行会议记录;财务总监汤茜女士现场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属于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也属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市江原聚芯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江原创芯技术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章小炎律师、孙巧芬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品高股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