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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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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ST建艺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2日以联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方集团”)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额度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借款年化利率为5%,实际借款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在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具体事项。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借款金额,拟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子公司股权等)进行抵押或质押等方式向正方集团提供相应的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及金额以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石访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2024年度装饰施工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装饰施工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建艺集团装饰施工等现有主营业务2022-2024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额-1,206,813,860.04元,低于原承诺人民币60,000,000元,实际盈利数与承诺数据的差异情况主要因为2022-2024年累计信用减值损失为-995,393,291.70元。刘海云先生应补偿的金额为1,266,813,860.04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装饰施工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珊女士、颜如珍女士已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ST建艺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方集团”)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额度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借款年化利率为5%,实际借款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在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具体事项。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借款金额,拟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子公司股权等)进行抵押或质押等方式向正方集团提供相应的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及金额以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石访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截至目前,正方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拟将本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正方集团及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新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38457.8118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珠海市香洲区卫康路199号香洲创港中心17栋16层1601室-1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为广东香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香洲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方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方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借款的主要内容 1、出借人: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 2、借款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借款用途:偿还到期债务、日常经营等 4、借款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5、借款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6、借款年化利率:5% (二)担保措施 在正方集团提供的借款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借款金额,拟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子公司股权等)进行抵押或质押等方式向正方集团提供相应的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及金额以担保合同为准。 (三)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的支持,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对公司提供借款,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公司对正方集团提供借款事项向其提供担保,符合市场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事项,充分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大力支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2025年初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28.22亿元(含正方集团对上市公司现金捐赠及债务豁免)。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后,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正方集团提供借款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公司向正方集团提供相应额度的担保措施符合市场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ST建艺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的背景及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2日,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建艺集团”)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公司原控股股东刘海云先生(以下简称“乙方”)及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方集团”“甲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刘海云先生在《战略合作协议》中就公司2022-2024年业绩出具如下承诺:上市公司装饰施工等现有主营业务在2022-2024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若上市公司装饰施工等现有主营业务2022-2024年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额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额,相应差额由乙方在上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若上市公司装饰施工等现有主营业务2022-2024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额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则在已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并完成2024年的年度审计后,甲方支持上市公司在履行完毕相关审议流程后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核心管理成员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分配办法由乙方自行确定),其中:若上市公司装饰施工等现有主营业务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额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但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奖励金额=30%*(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额-6,000万元);若上市公司装饰施工等现有主营业务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奖励金额=1,800万元+50%*(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额-12,000万元)。上述奖励金额的实际发放日应不早于上市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12月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二、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 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开始与刘海云先生进行沟通,经初步沟通后未能就利润完成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公司于2025年8月已书面函告刘海云先生要求其重视原承诺内容,做好履行承诺的准备。 同时,公司聘请了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2-2024年度装饰施工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装饰施工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建艺集团装饰施工等现有主营业务2022-2024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额-1,206,813,860.04元,低于原承诺人民币60,000,000元,实际盈利数与承诺数据的差异情况主要因为2022-2024年累计信用减值损失为-995,393,291.70元。刘海云先生应补偿的金额为1,266,813,860.04元。 截至目前,公司与业绩承诺人刘海云先生尚未就业绩补偿事项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刘海云先生对应补偿的金额核算口径存在异议,公司仍积极与其及其家属进行协商沟通,争取就补偿金额、补偿时间及担保措施等达成一致意见。 公司目前正在同步与外部律师保持密切沟通,针对该事项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评估。如上述事项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公司后续将对刘海云先生提起仲裁,根据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并严格依据《战略合作协议》的相关条款,向珠海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与此同时,为保障未来胜诉裁决的有效执行,公司不排除将同步申请财产保全措施,通过法律手段对刘海云先生的相关财产进行冻结或限制处置,确保最终能够顺利实现权益的兑现与履行。 公司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ST建艺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1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3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特别提示:持股5%以上股东刘海云先生因承诺放弃表决权不得行使表决权,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表决。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8号建艺集团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议案披露情况: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4、特别决议事项: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的授权文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17: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3月18日9:30-11:00、14: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8号建艺集团6楼 邮政编码:518031 联系传真:0755-8378 6093 4、会务常设联系人 姓 名:吴董宇、黄莺 联系电话:0755-8378 6867 联系传真:0755-8378 6093 邮箱:investjy@jyzs.com.cn 5、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0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89”,投票简称为“建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3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3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3月1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ST建艺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4年,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原深圳机场地产公司)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公司起诉至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2025年3月6日、2025年6月21日、2026年1月9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重大仲裁事项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你(公司/单位)因与被申请人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原深圳机场地产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粤03民终30462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后续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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